10月14日,亚玛顿发布公告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拟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调整如下:
公司拟终止“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将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1,468.47万元(含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8,000万元用于“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3,468.4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据悉,“年产4,000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亚玛顿(石家庄)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亚玛顿”),项目实施地点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经济开发区(南区),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该项目总投资额20,030.20万元,其中8,000万元拟由原募投项目“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投入该项目,剩余不足部分将由公司及实施主体的其他股东以自筹资金解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政府项目备案,环评、安评等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中。
公告显示,原募投项目“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3,381.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完成。
对于项目变更的原因,公告指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原募投项目由于受国际贸易摩擦、地缘政治风险升级等影响,海外客户端的需求不达预期,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放缓了该项目的扩建速度。
2、公司在光伏玻璃深加工领域深耕多年,形成了自身在超薄光伏镀膜玻璃方面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是国内同行业中率先开发厚度为1.6mm超薄光伏玻璃的公司,通过了核心客户认证,并已批量向客户供应相关产品。随着1.6mm超薄光伏玻璃需求的不断增加,产能提升是公司目前面临最紧迫的需求。为此,公司在继江苏常州、安徽凤阳和辽宁本溪生产基地以外新设立石家庄深加工基地。此举一方面可以推进公司在华北地区的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另一方面可以综合利用当地资源和能源优势,实现综合成本的降低和生产效率的提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原标题:终止!亚玛顿1.3亿项目“流产”,豪掷8000万转战光伏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