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本工程为储能电池模组 PACK 和系统集成项目,总用地面积314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9000 平方米,其中钢结构生产厂房 28284 平方米,研发厂房 3366.49 平方米,多层混凝土结构宿舍楼 3603.95 平方米,配套附属用房 372 平方米,包含标准厂房、附属用房、围墙、道路、绿化等配套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 7GWh 锂电池模组的生产能力。总投资约 15000 万元,建安费约 7600 万元。
招标公告
储能电池模组 PACK 和系统集成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23]198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储能电池模组 PACK 和系统集成项目已由东发改审批〔2023〕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阳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画水镇杨梅园西路以东、工业三路以北。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储能电池模组 PACK 和系统集成项目,总用地面积 3142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9000 平方米,其中钢结构生产厂房 28284 平方米,研发厂房 3366.49 平方米,多层混凝土结构宿舍楼 3603.95 平方米,配套附属用房 372 平方米,包含标准厂房、附属用房、围墙、道路、绿化等配套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 7GWh 锂电池模组的生产能力。
总投资约 15000 万元,建安费约 7600 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储能电池模组 PACK 和系统集成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图纸报审和优化)、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全部勘探、测绘等辅助工作(除业主单位已委托实施外),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商品混凝土为甲供)、工程施工、室内装修、验收、移交、保修服务、三通一平等工作,以及施工图设计中应考虑而实际未考虑的但直接影响使用功能的细部工程。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2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200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施工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或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配备主要管理人员要求为: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 B 类证(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2023 年 6 月、7 月、8 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②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2023年 6 月、7 月、8 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③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 B 类证(以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2023 年 6 月、7 月、8 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④安全员不少于 2 人,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任职资格 C 类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和技术负责人均为本单位职工(以本单位缴纳 2023 年 8 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目前在规模超过 200 万元的其它工2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何任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入库的本单位人员。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允许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双方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不得变更。
本项目的受理告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本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受理告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加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3.4 投标人(施工单位)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登记的企业资质等级、承包业务范围满足本工程招标要求。并注明可用于投标。
3.5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 号》文件,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在有效期内或提交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
3.6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 号》文件,浙江省外投标人(设计企业)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在有效期内或提交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 于 2023 年 月 日 起 ,从 东阳 市公共 资源 交易 网上下 载招 标文件 电子 版,网 址:.cn/ggzyjy/index.html。(请点击本公告后的“招标文件”等字样链接下载);
4.2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于 2023 年 月 日 17 时前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注:本次招标文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5、投标确认
5.1 由投标人(以牵头单位的名义)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确认系统进行投标确认;
5.2 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23 年 月 日 8 时 30 分;
5.3 投标人(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5.4 投标企业(以牵头单位的名义)未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的,请登陆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咨询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工程采用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网上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
其中技术标(U 盘)采用快递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送达。
注: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标),只需提交技术标封面。采用快递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送达的技术标(U 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内容编写并转成 PDF 格式提交。
①采用快递的方式递交给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的,快递使用邮政快递(EMS)或
顺丰快递,不接受其他快递。快递送达截止时间 2023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以送达 14 楼交易中心
的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收件人:楼女士、郭女士 电话:0579-86691217
收件单位: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
收件地址:东阳市艺海北路 388 号 B 幢西区 14 楼办事大厅。
快递面单上必须填写寄件人信息及手机号码,快递面单上默认不能填写的, 由寄件人自行粘贴相应信息在快递封套上,快递面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但不得显示单位名称; U 盘可以添加外封套,封套上注明寄件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②以现场递交方式的,外包装袋须注明项目名称,★但不得显示单位名称; U 盘可以添加外封套,封套上注明寄件人单位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递交至开标现场。
6.2 开标时间截止后,如遇解密问题,投标人须 5 分钟内及时联系代理机构或软件公司,30 分钟内未能解密标书,无法进入评标环节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其他
7.1 本工程投标采用无纸化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投标。投标人应认真详读“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标书的操作流程(可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无纸化投标文件。(系统服务电话:0579-86691821)。
7.2 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各一份。
7.3 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章处进行签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与内容及水印码相一致】各 5 份(包含一套正本,四套副本)。
8、监督部门: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79-86691080 3072662872@qq.com
招标人:东阳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锋锋 0579-86015866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葛洁青 15924235240
东阳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 月 日
本项目为新系统项目,各投标单位应注意以下几点:
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相应的投标工具(资料下载区)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编制并上传。
2、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出现无法打开等异常情况,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版无法导入时,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采用金华通用投标工具版本号为 V1.3.1 ,金华通用投标工具版本号 V1.3.1(不见面)。
原标题:7600万!储能电池模组PACK和系统集成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