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企业 » 正文
 
国家能源局重拳出击!整治新能源行业“以资源换产业”乱象
日期:2023-10-0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jin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新能源及储能行业的发展势头正旺,但近日国家能源局重拳出击,整治“以资源换产业”的乱象,可谓为行业理性健康发展摆正方向,值得关注。

国家能源局不久前发布了关于《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将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各地方组织实施的风电、光伏和抽水蓄能开发项目,核查项目在签订开发意向协议、编制项目投资市场化配置方案、组织实施市场化配置项目开发过程、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市场干预行为。

强制配套产业、强制企业缴纳高额保证金等需当心

根据《通知》,国家能源局将重点整治两类问题。一是地方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特别是风机、塔筒、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等新能源产业链。具体包括: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或者变相要求项目必须配套产业或者引入产业;虽未明文规定,但口头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或对于没有允诺配套产业的项目和投资主体给予阻碍或明显歧视政策。

重点整治的第二类问题是地方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强制要求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投资落地。具体包括:要求企业缴纳高额保证金、投资合作保证金、项目开发建设履约保证金、引入外资等;获取或限制项目的附加收益,如项目产生碳排放权及碳排放所获收益等。

按照“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改


《通知》明确,对于发现存在强制要求产业配套、投资落地等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的,各地方按照“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改。对于已签订开发意向协议但未实际实施的项目,各地方应及时停止不当市场干预行为,并对相关协议进行修改。对于已签订开发意向协议且正在实施的项目,各地方应与开发企业协商,按照“保护企业利益、杜绝投资浪费”的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地方自查整改结束后,国家能源局将组织核查评估,对应整改而未整改的,将选择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同时,国家能源局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进度缓慢、工作不实、效果不佳的,通报地方政府处理。

据悉,《通知》发出后,福建、贵州、山西等多地均已印发有关地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时启动相关工作。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重拳出击!整治新能源行业“以资源换产业”乱象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中国环境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