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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能源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通行不再需要申请“货车通行码”
日期:2023-09-22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jin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9月22日,济南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济南市公安局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0条措施》。济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曹凤阳,就20条措施中5条公安交管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解读。

此次推出的5条交管服务新措施,是继6月推出11项便民利企举措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主动回应群众期盼,提高交管服务效能,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最新实践。

第一,摩托车登记省内一证通办。适用于摩托车注册登记、转让登记、住所迁入、共同所有人变更等业务办理,省内户籍居民在济南均可凭居民身份证办理,无需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

第二,汽车驾驶理论考试业务“就近办”。为方便初次申领或增驾汽车类准驾车型的考生就近参加理论考试,增设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车管分所五个考点,考生可根据考试计划通过互联网就近预约考试,预约成功后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按照预约日期、预约考场和预约场次参加考试。

第三,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立足道路交通管理现状,深入开展“治堵治乱保畅”行动,综合采用可变车道、调整车道功能调整、“禁左”“禁右”等微措施,推广“联动式同步掉头”新模式,加快“绿波城”建设,逐步实现信号配时与流量变化动态匹配、实时优化,实施精细治理,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下一步,公安交警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主动参与交通治堵工作,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

第四,便利交通物流货运车辆通行。放宽轻型新能源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通行限制,不再需要申请“货车通行码”,全面取消通行时间、路线限制,更好地保障城市物资配送,服务经济发展。为便利过境货运车辆通行,减少主城区道路拥堵,试行三条货车运输“绿色通道”:东部通道,济阳黄河大桥(或胡家岸浮桥)—机场路—102省道;西部通道,国道104济微公路—党杨路—经十西路—医学大道—青岛路—二环西路—建邦黄河大桥;北部通道,梓东大道—国道308青石线—国道220(黄河大道)—济阳黄河大桥(或胡家岸浮桥)。除低于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外,其他货运车辆在绿色通道内通行不受时间、路线、车辆类型、车辆使用性质等限制,无需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

第五,试点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事故视频快处”模块现场进行视频报警。

原标题:济南新能源厢式货车、封闭式货车通行不再需要申请“货车通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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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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