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新的为期十五年的贷款协议将用于资助三个光伏项目,总计50MW,他们由晶科能源开发。这些电站位于新疆和青海省,于2013年第四季度并网。这些项目有资格享有中国每千瓦时1.00元人民币的上网电价补贴。
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表示:“该贷款融资还证明了国家开发银行对我们公司实力和项目开发能力的信任和信心。”
李仙德补充道:“由于我们致力于开发未来项目,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对绿色能源的需求,并为我们的股东创造可持续的回报,该融资将用于拓展我们的下游业务。”
国家开发银行于2012年十二月与晶科能源签署为期五年的十亿美元融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