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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23年储能示范项目公示
为加快推动成都市储能产业发展,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前期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申报2023年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领域(储能专项)市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通知》(成发改环资函〔2023〕92号),对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储能示范设施给予每千瓦230元/年补助,补贴周期为连续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经企业自愿申报和专家评审,共有9个储能项目被纳入成都市2023年储能示范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市发改委环资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下一步,待储能示范项目建成运行后,市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和电网公司确认储能设施运转情况,对达到条件的示范项目发放年度市预算内资金补助,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效果不达标且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未能按期投运的、疏于安全管理导致安全事故的,取消市预算内资金补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