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三起安全生产监管典型执法案例。
其中,在案例二中,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对某新能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2年9月7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在对某新能源公司一风电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升压站2名施工人员范某、曹某无人员入厂记录、无人员安全培训和交底记录。山西能源监管办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调查。2023年4月27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对该企业正式立案调查。2023年7月26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认定,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的规定,山西能源监管办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原标题:违反《安全生产法》!山西某风电项目被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