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或“乙方”)近期与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境内投资开发新能源项目及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签署了《新能源产业投资框架协议》。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性合作协议,在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原标题: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四达签署新能源产业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