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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就拆,7省8市收紧光伏政策!
日期:2023-09-1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chenglingy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前两天,听一位户用光伏品牌代理商感慨,现在的户用光伏市场不大好干了,原因之一是电网接入容量有限,个别地区暂停了分布式光伏备案、并网。

今年6月初,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县发改局发布紧急通知,暂停光伏项目备案、项目验收、并网,理由是发现存在企业“化整为零”以自然人身份申请备案、超范围建设等不符合文件要求以及在未取得备案手续情况下,开工建设至验收并网的现象,故实施为期1个月的整顿。经过整顿后,目前辽中县已恢复了光伏备案、并网政策。

继辽中县之后,7月25日,辽宁营口市发布了《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暂时叫停了分布式光伏备案、并网工作,开放时间则另行通知。

随着双“双碳”战略的加速推进,以及今年上半年硅料、硅片、电池片和组件等环节大幅降价,2023年上半年我国光伏装机市场增长迅猛。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今年1-7月,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已达9716万千瓦,接近1亿千瓦关口,远超2022年的8740万千瓦,市场预计年内新增装机将达到120-150吉瓦,创历史新高。

在光伏新增装机大幅跃升的背后,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成为重要推手之一。1-6月7842万千瓦的新增量中,分布式新增装机4096.3万千瓦,占比超过50%,再次超越了集中式3746.0万千瓦的新增量。

不过,在分布式光伏装机火爆的背后,投资商、经销商为了抢市场,拉客户,完成业绩指标等,也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如未在取得备案手续的情况开工、验收并网,以及超量安装等情形。

从电网安全角度出发,超量安装容易导致电网超载,对电网的正常运转带来压力。所以,地方政府及时发现不合理的行为,并着手进行规范整顿也是必要的。

目前,分布式光伏市场的快速发展,对电网端产生的容量超载压力,以及地方政府的管理都来了新的挑战。显然,分布式光伏装机爆增,对一些地方来说都是始料未及的,这也在国家能源局将光伏电站建设管理权下方后给地方带来的新课题。

不仅辽中县、营口市在“缩紧”光伏备案、并网政策,今年上半年以来,山东德州、湖南省、湖南洞口县、湖北宜城市、江苏如皋市、安徽省、湖北省京山市、河南省焦作市苏家作乡、陕西省、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等7省8市、县、乡相继出台了分布式、户用光伏新政,引导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据了解,有的地方光伏政策加强了对备案、并网和建设方面的管理,也有的地方无形中则提高了户用光伏、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门槛。举例来说,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规定,2023年7月31日后,严格控制以自然人申报并网。这一规定,几乎就将普通人申报并网排除在外,自然人投资户用光伏要并网,要么挂靠企业并网,要么就不建。

6月1日,山东省德州市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分布式光伏并网运行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表示,租用他人场所的非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参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备案管理,推动分布式光伏根据承载能力区间配储、参与调峰、参与调度,本通知自2023 年7月1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湖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的通知》,明确指出企业租用农户屋顶的户用项目,按照工商业管理,采用“分散建设、汇集接入”方式建设。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分三类:即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户用分布式光伏、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

7月10日,湖南洞口县发布关于转发《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日开发建设的通知》。通知表示,大力支持以项目公司(非居民)申报并网,邵市发改能源[2023]96号文件下发前已签订自然人并网协议的,可以自然人申报并网。2023年7月31日后,严格控制以自然人申报并网。

6月份,宜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宜城市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明确,全市所有学校、医院、政府投资标准厂房、办公楼等国有和集体权属房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实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江苏如皋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国网市供电公司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租用他人屋顶以营利性质为目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非自然人)受理,由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后到供电公司申请办理。《通知》还规范各领域的投资模式,要求合同中必须明确投资方的安全管理、日常运营维护等责任,确保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受损害,持续推动如皋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健康发展。

8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转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光伏用地、林草、用水规则,未开工按新规管理。

8月26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皖能源新能〔2023〕33 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单点接入小于6兆瓦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户用光伏项目,暂不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6MW以下地面分布式纳入年度建设规模管理。这意味着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需要指标管理。

同时,安徽省能源局还出台了电网承载力评估和规范备案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细则,明确租屋顶模式按企业备案管理。

8月份,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就《进一步规范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明确租屋顶模式必须以企业名义备案,以及有八种禁止安装情形的,不得安装户用光伏,如使用年限已经超过25年的砖混结构房屋等。

8月29日,河南省焦作市苏家作乡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规范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的通知,规定存在房屋建成年限超过30年等6种情形,已建成的1个月内要自行拆除。苏家作乡还明确,对未经乡政府批准擅自建设,或已下达拆除通知逾期不拆除的,乡政府将会同供电部门对太阳能光伏发电装置断网断电家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规定表明,在苏家作乡辖区内自行建设户用光伏,以后是行不通的,需要在政府相关规定允许范围内,获得政府许可的前提下才可有资格建设电站。该地的户用光伏新规一方面表明,乡镇级的户用光伏政策开始规范化,另一方面说明了该地的户用光伏政策在收紧。

9月1日,陕西省三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用地服务保障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提出,: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重大项目清单光伏用地由省级核销。

9月4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发布《龙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从项目备案、项目建设、并网验收和运营管理等方面作出系统性统筹,并强调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一律拆除。

随着“双碳”政策推动光伏产业大发展,光伏装机量逐年跃上新台阶,光伏的备案、并网、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光伏电站安全问题成为摆在国家和地方能源管理部门的一大课题。

安全责任大于天,光伏规范化健康发展是重中之重。前不久,江苏泗洪天岗湖领跑者基地违建光伏项目被拆除,总投资75亿元,昔日的“明星”项目成全国教训的事儿仍历历在目。因此,建设光伏电站一定要合规、安全,否则投的钱打不了水漂,造成资源浪费,这就得不偿失了。

同时,就规范化发展而言,这是一个很模乎的概念,个中的尺与度很难掌控,它就像一柄双刃剑,政策收的过紧,难免会正在快速发展的市场带来冲击,政策若放得过松,市场逐利的本性使然又会搞出很多乱相。

此外,各地政府的思维、观念又各异,出台的光伏政策也因地而异,令各方缺少一个统一的、标准的“规范化”知认,形成一定的市场“盲点”。

总体来说,今年上半年光伏装机市场呈现“井喷式”增长,已引起多地开始调整光伏政策,以应对光伏装机大爆发后,电网承载、建设管理、运维管理等恐失序的问题,无论是分布式光伏、还是户用光伏,整个政策脉落都在收紧。

这可能对未来分布式光伏规范化健康发展打下良好的基调,可从短期而言,多少也可能会对下年的分布式、户用装机市场带来些许影响。需要说明一点是,在政策调整大潮中,个别地方的政策貌似存在矩往过正的迹象,对市场的发展“伤害”更大。

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正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光伏度电成本再下降,将进一步推动装机市场保持高增速,同时光伏装机的高增长,还会对电网、地方政府带来新的考验,相关方面还需进行政策修正。

此外,当前分布式、户用光伏发展主要集中在河南、山东、河北、安徽、江苏、广东、江西、辽宁和黑龙江等省,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西北省区,以及北京、上海、重庆等地发展依然缓慢,相关省、市、区更需出台扶持分布式、户用光伏发展的政策,而其政策尺度从开始起就宽松还是缩紧,也考验着政府的智慧。 

原标题:违规就拆,7省8市收紧光伏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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