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经信厅发布《浙江省推动新能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5年)》。实施意见指出:
力争到2025年,储能营业收入突破1000亿元,储能电池产能达到100GWh;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
打造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基地。加强规划衔接、政策协同,将新型储能电池纳入“新星”产业群目录。支持湖州、温州、金华、衢州等地,打造“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有序发展高效锂电材料、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燃料电池,建设锂电等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平台。规划“环杭州湾”“义甬舟”氢走廊,聚焦大型氢能制备基地、分布式发电基地,建设一批氢储能示范工程,谋划建设海上氢岛。力争新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2个左右。
开发推广融合终端应用产品。实施首台(套)工程化攻关激励政策,推广一批光伏、储能领域智能高端装备。鼓励融合创新,开发推广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建设光储+变电站多站合一、光储+5G多杆合一、零碳数据中心。办好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大赛等赛事活动,推动太阳能家电、智能半导体照明等融合消费电子创新创业。
因地制宜推进示范应用。深入实施“千万工程”,推进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开展能源电子综合利用试点,遴选培育6个标杆县(市、区),鼓励开展能源电子装备生产、发电应用、储能配套等综合开发利用。推动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应用,支持有条件地区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复合光伏电站。实施山区26县“光伏富裕”工程,建设光伏发电应用示范村。推进“光伏+储能+虚拟电厂”三位一体综合示范项目,推广多元储能系统,发展“新能源+共享储能”“源网荷储”和“多能互补”智慧能源系统。面向新能源汽车应用场景,推进光储充换一体站、风光制氢加氢站试点示范。加大推广力度,促进能源电子在农业、通信、交通、照明、智慧城市等领域应用。
坚定不移推进全球化布局。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绿色能源合作,参与国外大型光储一体化、独立储能电站、构网型储能项目建设,开展绿色低碳光伏电站项目国际投资合作和EPC工程总承包。支持能源电子企业沿“一带一路”合理布局,加快推进企业生产、研发、运营全球化。强化国际能源电子技术交流,积极引进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和先进技术。
完善储能设备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规范设计、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严格落实储能电站建设、安装质量安全管理,压实储能电站运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原标题:储能电池100GWh、新型储能3GW!浙江省推动新能源制造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