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会同市电力部门分2个片区对全市已建、在建的13个地面光伏发电项目逐个进行了实地检查。7个项目地面电站建设和农业配套建设情况良好。2个建成并网项目未同步完成农业开发,4个在建项目未同步进行农业开发。
对开发中未按备案方案落实农业种植、未达到农光互补要求的地面光伏项目,检查组当面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立即整改。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将协调会同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发改局全面加强地面光伏发电资源的管控,在资源配置上重点投向屋顶光伏建设相关企业、光伏扶贫项目、重大产业引进配套等方向;在项目前期管理上进一步加强完善市光伏发电项目决策咨询内容和程序;在项目验收环节上加强管理,凡在建和新开工的项目,农业开发未按备案要求同步完成的,不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