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崇信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崇信县黄寨风电一期5万千瓦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崇信县黄寨风电一期5万千瓦项目规划装机容量5万千瓦,安装SI-200455风机11台,建设储能100千伏升压站一座,拟占用锦屏镇、黄寨镇土地323.5亩,涉及永久征地28.5亩,临时占地295亩(以实测为准)。
补偿标准:
1.土地。永久性征地:40000元/亩(参照电厂集煤站标准);临时性租地:1000元/亩。
2.地面附着物。经济林木(果园)、零星经济林木按照胸径大小补偿,育种幼苗按照面积(平方米)补偿,青苗以亩为单位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经济林木(果园):胸径1-2厘米,10元/株;胸径3-5厘米,180元/株;胸径6-10厘米,400/株;胸径11-15厘米,600元/株;胸径16-20厘米,800元/株;胸径21-25厘米,1000元/株;胸径26-30厘米,1250元/株;胸径31厘米以上,1450元/株。
(2)零星经济林木:胸径1-2厘米,10元/株;胸径3-5厘米,150元/株;胸径6-10厘米,300/株;胸径11-15厘米,500元/株;胸径16-20厘米,700元/株;胸径21-25厘米,800元/株;胸径26-30厘米,1000元/株;胸径31厘米以上,1200元/株。
(3)育种幼苗:55元/平方米。
(4)青苗:胡麻1500元/亩;玉米1500元/亩。
征地时限为2023年8月-2023年9月。
原标题:最高补贴4万元/亩!50MW风电项目进行征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