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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全国首例!山东试点配建储能可转为独立储能!
日期:2023-09-0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日前,山东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山东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我省配建储能转为独立储能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

对同一安装地点功率不低于3万千瓦的配建储能,按照自愿原则,改造后接入电压等级为110kV及以上,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达到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的要求,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的,可转为独立储能。

涉及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储能,原则上暂不转为独立储能。


原标题:重磅!全国首例!山东试点配建储能可转为独立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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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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