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 中广通能源云南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信发布文章《谁是中广通造谣事件的幕后黑手?》,明确表示将起诉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根据中广通表述,2023年6月29日,中广通企业因在甘肃酒泉肃州项目,因申报装机容量较大,招投标挂网的时候,引起同行关注。该项目6月21日发布招标,6月26日终止,招标人为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显示为国家电投6级子公司。
随后,国电投发布《关于不法企业假冒国家电投集团所属子公司有关情况的严正声明》,声明中电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投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发中汇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鑫源智诚实业有限公司通过伪造相关材料等方式注册为国家电投集团下属公司的子公司,经核实后,上述公司无任何隶属和股权关系。
此外, 国家电投表示近期网络发布的某4GW光伏离网制氢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其招标人中广通科技(酒泉)有限公司非集团下属公司,其发生的招投标等一切行为和发布的项目均与集团无关。
中广通则认为,央企混改三级、四级、五级、六级是合法的既定发展模式。民营企业有实力却无缘参与大项目,故采用缴纳管理费,以央企混改公司的性质谋求发展。如果国电投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被国电投认定为三级“假央企”,却还可以光明正大发展下面的四级公司,那就是国电投监管不力造成,中广通也是受害者。
中广通表示,基于国电投发布《关于不法企业假冒国家电投集团所属子公司有关情况的严正声明》,导致中广通被全网发布为“假央企”,给企业的名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中广通于2023年7月5日起诉国电投,8月4日已立案。
但有熟悉央企的人士认为其观点是偷换概念,“央企注册子公司绝大多数情况都是独立运行,且在注册审核方面管理极为严格,不可能存在随意注册子公司的情况。”某熟悉央企运营人士分析认为,面对央企这块“金字招牌”可能带来的巨大利益,部分企业或个人心存侥幸“造假”牟利,不惜通过伪造公章等非法方式挂上“央企”名头。
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打击和披露假央企行为,但屡禁不止。2021年10月,26家中央企业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外公告了353家假冒国企名单。2022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发布了第二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涉及企业528家。2023年4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公示了第三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据了解,本次集中公示的假央企数量近300家。
原标题:甘肃4GW光伏制氢项目业主中广通起诉国家电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