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收到山东省能源局有关书面通知,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为本公司之间接控股股东)、本集团之某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两名独立第三方联合中标山东省“十四五”首批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指标,获得山东省菏泽市某标段风电项目,计划装机总容量超过380兆瓦(“兆瓦”)。此项目将成为本集团获得山东高速集团赋能后,通过自主开发获取指标的最大规模风电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上网电量约10亿千瓦时,年节约标准煤约3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80万吨
项目中标之背景及裨益:
根据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九月十八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山东高速集团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之《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支持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山东高速集团支持本集团抢抓国家支持山东省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品质发展的重大机遇,参与投资建设山东省陆地、海洋规模化风电、光伏基地,助力山东省绿色低碳高品质发展。二零二三年八月初,山东省启动了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在济南、菏泽、聊城等六个城市规划建设集中式陆上风电,规模达8,755兆瓦。在山东高速集团的统筹下,本集团与山东高速集团及相关单位密切协同,深入研究设计差异化开发模式,聚焦新能源装备产业补链强链,引领全产业链条绿色发展,积极培育地方链主企业,制定了多元产业的竞标方案,最终成功中标上述风电项目,将为山东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双碳”(二零三零年碳达峰与二零六零年碳中和)战略和绿色低碳高品质发展先行区建设贡献出山高力量。
本集团在本次激烈的风电项目指标竞争性配置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大体量优质陆上风电项目,是本集团成为山东高速集团成员企业后,得到控股股东强力强势资源赋能的集中体现,亦是对本集团在新能源领域“投、融、技、建、运”全流程业务优势的充分肯定,展现出本集团较强的投资能力、开发业绩、产业实力、诚信履约能力以及省内外良好的知名度、美誉度。
作为山东省属国有企业成员单位,本集团将在山东高速集团的支持下,在深耕山东省清洁能源市场的同时,总结竞争性配置参与经验,持续做大新能源产业资源朋友圈,与各地政府协同推进优质优势产业落地,面向不同地方诉求,不断创新更为精准的项目开发模式,推进更多更大更优质项目落地,坚定长週期、可持续、高品质的发展步伐。
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公告乃作为自愿性披露刊发,以使公众了解本公司的最新业务发展。该中标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仍须待订立正式协议后方可作实,且未必会如所述般实现或最终完成。倘已订立任何正式协议,本公司将适时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另行刊发公告。
本公司的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的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主席
王小东
香港,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山高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主席
王小东
香港,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原标题: 山高新能源中标山东菏泽380MW风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