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 » 正文
 
美国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 晶澳、天合、尚德税率19.20%
日期:2016-07-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2016年7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作出反补贴行政复审终裁。根据利益相关方对于初裁结果提交的意见,经过分析美国商务部对初裁结果作出如下修改:终裁裁定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JASolar Technology YangzhouCo.,Ltd.)及其交叉持股公司的反补贴税率为19.20%,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Changzhou TrinaSolar Energy Co.,Ltd)的反补贴税率为19.20%,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Wuxi Suntech Power Co.,Ltd)反补贴税率为19.20%。

2015年2月4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进行反补贴行政复审立案调查,本案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2016年1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此案初裁结果。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