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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向光伏发电企业进行风险警示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6-07-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各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办):

根据全省规范光伏发电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目前违规在建的项目一律要立即停工,请你们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向违规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政策宣传并提示项目风险、具体要求如下:

一、 请于7月1日前向本地区无计划在建和拟新开工建设的项目,传达6月27日全省规范光伏发电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调国家对光伏电站建设进行总量控制 的规定,明确告知企业无计划在建项目无法获得国家补贴。按照国家要求,我局正在制定竞争性配置光伏电站建设计划办法,未获得计划或计划失效的项目要做好参 与竞价的准备。

二、目前,全省违规在建或拟新开工项目远远超过未来几年国家可能安排给我省的光伏电站建设计划。大部分项目即便参与竞价,也 无法及时获得国家建设计划,项目存在严重亏损的风险。请你们立即要求所有无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一律立即停止建设,拟新开工项目不得开工。自行新开工或继续 建设的项目,其风险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请你们在第一时间逐一通知到本市所有在建或拟新开工光伏电站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记录留作备案,并将有关情况报我局。7月1日后,要及时向其它拟投资光伏的企业宣传好近期我局发布的光伏发电方面有关政策精神,重点传达上述一、二点内容。

联系人;刘松


电话:07918891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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