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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2023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0号)、《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2年全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动计划滚动调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2〕448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2〕1149)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内蒙古现代能源经济咨询有限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优选工作。对包头市2023年分散式风电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竞争性配置。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和能力的企业参加项目申报。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2023年分散式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1、项目地点:包头市境内
2、配置规模:2023年共配置分散式风电30MW,分为2个项目。每个项目建设规模均为15MW。
3、配置范围:择优确定2个投资主体,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以及工程竣工后的运营、维护等工作。
4、项目建设期:项目应于2024年6月前开工,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项目均应全容量并网。
5、分散式风电严格控制向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侧送电,只能有一个并网点。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任一种模式,鼓励建设部分和全部电量自发自用,以及在微电网内就地平衡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原则上要求自用电量比例不低于75%。
6、上网电价:执行国家及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适用的电价政策。
(二)项目名称:包头市202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
1、项目地点:包头市境内
2、配置规模:包头市2023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容量为68MW。
3、申报范围:本次申报范围仅针对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开展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时需满足单个接入点项目并网装机容量不超6MW的要求。
4、项目建设期:项目应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项目均应全容量并网。
5、项目应以35kV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配电侧,不得升压外送。开发模式分为全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类,其中余电上网电量比例不高于25%。
6、上网电价:执行国家及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适用的电价政策。
二、申报企业要求
1、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新能源、电力业务,优先支持具有新能源相关的科技创新成果、专利和软著。
2、项目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光伏(风电)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其中分散式风电项目申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净资产不低于拟申报项目资本金的2倍,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分布式光伏项目申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拟申报项目资本金的2倍,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3、分散式风电项目申报企业应具有至少10MW风电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业绩。
4、本次竞配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5、申报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分散式风电项目竞配。
6、申报企业应为信誉良好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申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最近三年内,申报企业没有发生骗取入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三、竞配文件的获取
1、竞配文件的申领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有意参加竟配者,请于每日9:00至17:00,发送电子邮件至咨询机构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X公司申请获取包头市2023年分散式风电项目竞争性文件”。
2、竞配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放,不接受现场领取竞配文件。若申报企业需要纸质版竞配文件,可在竞配工作结束后联系咨询机构获取。
四、申报文件的递交
1、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方式见申报企业须知。
五、联系方式
配置方: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
咨询单位:内蒙古现代能源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710252050
电子邮箱:NMGXDNY2022@163.com
原标题:内蒙古包头启动2023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