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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找了,2016年上半年各省份光伏政策大全在这里!(二)
日期:2016-07-1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xiaoguang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2016年上半年已过,小编对已经发布过得各省光伏政策做了详细汇总,希望对光伏行业有所帮助。

地方光伏政策汇总(省份拼音排名):

河南省光伏政策

1.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

主要内容: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项目可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评、节能评估等支持性文件,且直接进入补贴目录不受指标约束。地面电站项目应取得相关手续后尽快开工建,实施指标动态管理和先建先得制度。

2.河南省发改委《关于汝阳协鑫新能源等发电企业电价的通知》

主要内容:按程序纳入2015年以前的年度指导规模、2016年6月30日前依法合规全部建成并网、按程序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后,自机组并网之日起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3.河南省《2016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安排》

主要内容: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2016年新增风电和光伏发电并网90万千瓦,全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5%。

4.河南省下发《关于2016年电价调整问题的通知》

主要内容: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决定调整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部分机组上网电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5.河南驻马店市上蔡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上蔡县拟通过光伏扶贫解决的建档立卡贫困户7300户,共涉及贫困村129个,建档立卡贫困户7300户、2003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内贫困户2730户、7490人;建档立卡非贫困村4570户、12544人)。

6.河南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汝南县光伏扶贫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要内容:优先将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需求列入年度计划,电网企业优先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按月足额结算电费和领取国家补贴资金。

7.河南省发改委公布39个拟将列入光伏电站指导规模项目名单的公示

主要内容:现对6月30日前已并网的光伏电站予以公示,按照国家批复河南省2015年以前年度指导规模(共135万千瓦),拟将前39个项目列入河南省2015年以前年度光伏电站指导规模,请予监督。

8.河南新县印发《光伏扶贫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按每户贫困户建设规模不超过3千瓦计算,每个试点村建设1个50千瓦小型集中式光伏电站和2个3千瓦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此次5个小型集中式光伏电站和10个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总规模为280千瓦。

黑龙江省光伏政策

1.黑龙江四部门:关于抓紧开展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5千瓦左右。鼓励采取PPP模式建设村级光伏电站,即利用产业扶贫资金或相关涉农资金、吸引光伏企业投资和申请金融机构贷款建设。

2.黑龙江省出台“互联网+”能源行动计划


主要内容:到2018年,黑龙江省互联网与能源的融合发展得到进一步深化。一是互联网在促进能源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能源行业创新能力,建立覆盖全省重点能源企业的信息公共服务网络。

湖北省光伏政策

1.湖北能源局启动第二批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审核工作

主要内容:湖北省能源局发布第二批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审核确认工作,并明确表明申报条件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核准或备案;2015年底钱项目全部建成并网发电;项目采用的主要设备应通过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检测认证;风电场必须经过特许经营权招标。

2.湖北省黄石市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资金补贴实施细则

主要内容:实施细则规定,凡在黄石境内投资建设的、具备独立核算,手续齐备,且已通过供电公司验收并网发电的所有光伏发电项目,均为补贴对象。光伏项目补贴办理时间为每年两次,分别于当年6月份和12月份各办理一次补贴结算。并明确了黄石市的地方补贴标准。

3.湖北省能源局《2016年光伏电站备选项目申报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通知称此次申报备选项目的条件包括能在2016年6月底前开工,2016年12月底前全部并网发电。

4.湖北三部委《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规模》的通知

主要内容:国家要求,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户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为5千瓦左右;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户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千瓦左右。原则上应保障每户扶贫对象获得年收入3000元以上,请在实施方案中对精准扶贫对象予以明确。

5.湖北省团风县2016年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方案

主要内容:2016年,在全县范围内选择43个贫困村建设60KW分布式光伏电站43座;对太阳能资源、建设条件和接入条件好,有意愿建设光伏电站的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按照每户3KW的建设规模,由县政府统筹资金集中建设(具体建设名单见附表)。

6.湖北省2014年、2015年备案光伏项目统计表


主要内容:湖北省能源局了解到,湖北省能源局于2016年5月6日在武汉召开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座谈会,并在会议通知中最新发布了湖北省2014年、2015年备案光伏项目统计表。

7.湖北宜昌市《关于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主要内容:国网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秭归县、长阳自治县光伏扶贫工程(装机容量42万千瓦),2018年底以前建成投产;相关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地区光伏扶贫工程(装机容量28万千瓦),2017年底以前建成投产。

8.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公布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主要内容:省能源局审核确认将全省267个项目装机129.3万千瓦(不含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列入新能源电价补贴项目目录(第二批)。

9.湖北省发布2015年度总计500MW光伏指标入围名单

主要内容:对齐星集团随州淅河100MWp地面光伏电站等5个光伏电站实际并网容量、使用的电池组件和逆变器检测认证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0.湖北省能源局下发《开展2016年光伏电站评优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受国家规模指标限制,不纳入申报范围。

11.湖北襄阳市下发《新能源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

主要内容:分布式太阳能光伏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逆变器产量突破1吉瓦,组件产量突破1吉瓦,太阳能电池片产量突破1吉瓦。风力发电装备制造进入批量化生产。

吉林省光伏政策

1.吉林省白城市发布《关于印发白城市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积极争取光伏与畜牧业结合的产业项目,以光伏牧业小区建设项目为蓝本,加强在建牧业大项目与光伏企业的合作,

2.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16年发电预期调控目标的通知》

主要内容:2016年投产的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 项目并网不受发电调控目标限制,其发电量将在年末进行统一调剂,请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及时安排并网验收。

3.吉林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

主要内容:鼓励风电企业、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与省内符合条件的电力用户开展直接交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降低用电价格,拉动用电量增长,增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4.吉林省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吉林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建成以西部地区为重点的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和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

江苏省光伏政策

1.江苏水利厅发布《关于里下河湖区光伏电站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主要内容:一是要强化项目审批前期工作,里下河地区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时应审慎选址,征询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二是要依法履行水行政许可手续,在里下河湖区保护范围内建设的光伏电站等项目,其建设方案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三是要依法查处涉湖违法光伏项目,各地应进行全面排查,对辖区内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在建、已建涉湖光伏项目,责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整改,切实加强里下河湖区管理与保护工作,科学有序利用湖泊资源,保障区域防洪安全。

2.江苏省泰州市《进一步促进光伏发电行业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主要内容:对农业大棚、鱼塘水面类光伏电站项目,各市(区)要对照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升压站房配属设施土地计划申报进度,及早下达用地计划,及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确定沛县国源等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

主要内容:根据国家及省有关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现将已并网的沛县国源等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接网补贴为每千瓦时0.01元。

4.江苏盐城市发布《分布式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示范项目认定办法(试行)》

主要内容:鼓励采购使用市内制造企业生产的光伏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等设备和产品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积极支持市内光伏制造企业作为系统集成商实施的项目。

江西省光伏政策

1.江西省南昌市《关于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要内容:鼓励现有工业厂房、办公楼宇、大型商场等屋顶所有者,安装实施光伏发电项目;鼓励现有居民住宅、别墅区(排屋)、多层住宅区等集中连片的地方,推广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

2.江西省《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省级度电补帖公示》


主要内容: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对居民个人自建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统计,现将拟申请省级度电补贴的居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示。

3.江西省能源局:公示2015年省级度电补贴项目目录


主要内容:我局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省能源协会和相关光伏专家对2014-2015年10月底已并网的拟申请省级度电补贴资金的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审核。

4..江西省《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

主要内容:2016年起我省将大力推进光伏扶贫工程,优先安排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计划。严禁将普通光伏电站装进扶贫项目中,一经发现将暂停项目所在地指标安排;同时,对近两年安排年度预分配计划较多但完成率较低的设区市,本年度将相应扣减年度预分配指标。

5.江西发改委、扶贫和移民办下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通知中指出,光伏扶贫项目将优先列入全省光伏建设计划、优先享受财政度电补贴政策、优先享受电网并网服务、光优先享受金融优惠支持。

6.江西新余市《推进先进光伏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

主要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电站、农业光伏大棚,建成总规模500兆瓦以上,配套建设220kV汇集站1座。全部建成并网发电期限为2017年底,其中2016年不低于240兆瓦。

7.江西省《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作的通知》

主要内容:光伏扶贫项目将优先列入全省光伏建设计划、优先享受财政度电补贴政策、优先享受电网并网服务、光优先享受金融优惠支持。

8.江西《关于规范利用水库水面发展光伏发电项目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主要内容:在非饮用水水源区水库库汊水面、不影响水库行洪安全的水库库边浅水区及岸边滩涂等允许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但项目建设所利用水面面积应不超过水库正常蓄水位情况下全部水面面积的20%。

9.江西能源局调整光伏项目推荐设备目录

主要内容:推荐目录以外的其它光伏组件和光伏逆变器企业产品,只要符合省产标准(省内组织生产、省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省内税务开票证明、国家认定的产品鉴定证书或认证证书),可以与推荐目录产品相等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10.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向光伏发电企业进行风险警示的紧急通知》

主要内容:请于7月1日前向本地区无计划在建和拟新开工建设的项目,传达6月27日全省规范光伏发电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调国家对光伏电站建设进行总量控制的规定,明确告知企业无计划在建项目无法获得国家补贴。

11.江西省能源局发布通知叫停违建光伏电站项目

主要内容:江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向光伏发电企业进行风险警示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目前违规在建的项目一律立即停工。

12.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请协助规范全省光伏地面电站审批管理工作的函》

主要内容:国家能源局下达我省2016年光伏建设容量400兆瓦,而全省备案项目容量已达到国家下达规模的数十倍,这将造成大部分备案项目无法开工建设或及时获得补贴。

13.江西省能源局下达《2016年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预分配计划的通知》

主要内容:屋顶光伏电站和光伏扶贫项目不在本建设规模之列,请你们对本地已建成的屋顶光伏发电站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我局申报补贴目录。

14.江西省上饶县《林业产业光伏扶贫规划》

主要内容:为实现我县2017年贫困户全面脱贫的目标,我县拟通过光伏扶贫解决建档立卡资困户,共计贫困村224个(场、居),建档立卡贫困户28231户、95532人。


辽宁省光伏政策


1.辽宁省《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执行政策的通知》

主要内容:发电量由你公司按照我省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即2016年以前备案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全部投运的,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95元执行;2016年1月1日以后备案的和2016年以前备案但于2016年6月30日前仍未全部投运的,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88元执行。

2.辽宁公布《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主要内容:明确将光伏发电列入保护范围。

内蒙古光伏政策

1.内蒙古发改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定期发布自治区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公共机构名单和终端用能产品目录,以及能效指标,树立能效标杆。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企业、公共机构追逐能效“领跑者”。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自治区强制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完善标准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高能效准入门槛。

2.国家发改委发文解决甘肃、内蒙古、吉林新能源消纳问题

主要内容: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是指通过扩大用电需求、完善输配电价政策、促进市场化交易等方式,提高本地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实施不影响跨省区消纳,请试点地区妥善处理好就近消纳试点与电力外送的关系,实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下发2016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通知


主要内容:呼和浩特市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016年为每千瓦时0.80元(含税),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4.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

主要内容:保障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科学制定年度电力电量平衡方案,为可再生能源消纳留足空间,风电、太阳能发电年度保障性计划电量高于同期实际发电量。

5.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关于调整2015年度增补光伏发电指标的公示》

主要内容:同意玉泉区发改局关于内蒙古振兴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调整退返光伏发电指标的请示,并将10MW指标调整给呼和浩特市联合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水河县五良太乡康圣庄村50MW光伏发电结合生态牧业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宁夏光伏政策

1.宁夏光伏十三五规划政策文件出台

主要内容:《光伏园区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园区建设主体选择标准,即拥有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具备丰富光伏电站开发经验、资产规模达到50亿元的企业。有能力根据光伏园区规划,一次建设园区电网、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配套产业项目(除能源及产能过剩项目)投资须达到30亿元以上。

2.宁夏发改委:废止超过有效期的10个光伏项目 共23.25万千瓦

主要内容:现对超过核准文件有效期限的太阳能光伏项目10个,共计23.25万千瓦予以废止。

3.宁夏下发《进一步规范全区光伏电站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

主要内容:在落实光伏电站项目资源配置条件的前提下,按比例配置光伏电站资源。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不得另行制定光伏招商引资政策。

4.宁夏公布2015年度光伏项目6.30拟并网及配套产业投资情况

主要内容:以上配套项目必须在2016年12月30日前按照与光伏电站配套比例完成相应投资规模,各企业要确保承诺配套产业投资的落实。


青海光伏政策



青海省五部委:集中式并网光伏电站建设草原植被恢复费征缴有关事宜的通知

主要内容:协调当地农牧、国土资源等部门对海西州柴达木、海南州塔拉滩区域的光伏电站建设永久性用地一次性征收,对光伏板等不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部分实行缓征草原植被恢复费,加快光伏项目建设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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