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印发《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下乡“十大行动”清单》,针对乡村充电基础设施推广、改造、建设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升级等十个方面提出发展目标。
关于乡村充电基础设施推广方面 ,《清单》提到将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要内容,并纳入未来乡村、共同富裕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标准。2024年底乡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达到2万个。
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23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充电车位1800个,普通公路沿线建成充电车位880个;2024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公路沿线分别建成2000个以上、1000个以上;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公路沿线分别建成2200个以上、1200个以上,有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车位达到小客车车位20%。
此外,在新能源汽车维保服务网点下沉行动中,要求2023年底力争新能源汽车维保服务网点超过360家,2024年底力争超过450家,2025年底力争超过500家。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升级方面,《清单》提出培育一批新能源整车头部企业,将电机电控、汽车电子列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生产布局,提升产销规模。
同时,浙江省还将推进城乡市场联动,举办8-10场新能源汽车主体促销活动,大力促进乡村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和老旧汽车更新换代。
原标题:浙江省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 目标2024年底乡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达到2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