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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光伏领跑者基地评分标准
日期:2016-07-1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july07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日,国家能源局向8个光伏领跑技术基地的相关主管发改部门发布了相关的投资主体优选评分标准的参考文本。各基地的投资商竞争方案将以该文本为主要参考,再根据各自的特点编制各自具体的实施方案。据悉,部分基地已经形成了评分标准,并将于近期开展投标工作。

作为各个有意于竞争领跑者基地项目的电站投资商,最关心的是电价竞争的方式。此次,国家能源局建议了两种电价竞争方式,并要求各基地主管部门根据其自身的情况选择以下两种电价竞争方式中的一种实施。

① 测算扣除最高电价及最低电价以外所有项目的平均电价,以申报电价最接近核平均值项目的电价分数为15分,低于该电价的项目按申报电价由低到高排序,排名为前1/3的项目(如不整除,后一项目纳入本类)为满分、排名为前1/3-2/3的项目为25分(如不整除,后一项目纳入本类)、其余项目20分;高于 该电价的项目按申报电价由低到高排序,排名为前1/3的项目(如不整除,后一项目纳入本类)为10分、排名为前1/3-2/3的项目为5分(如不整除,后一项目纳入本类)、其余项目为0分。

② 测算扣除最高电价及最低电价以外所有项目的平均电价,以该平均电价下浮10%为电价最高分,项目申报电价比该电价低的,均得满分,项目申报电价比该电价高的,每高0.2分钱/KWh扣1.5分,扣完为止。

以下为国家能源局建议的光伏领跑者基地投资主体优选评分标准:



附领跑者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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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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