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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巨鹿县违法“以租代征”3500亩基本农田建光伏项目
日期:2016-07-10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july07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记者调查发现,大棚光电一期占地1700亩(规划总占地3500余亩),共涉及巨鹿县阎疃镇黄家屯村、宋庄村、马庄村、王庄村、张王疃乡洪水口村等五个村庄约4000户村民。沿着324省道向东行驶到61公里处,在被征土地大棚光电一期的厂区附近,记者看到了由当地国土部门制作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泥标示牌,清晰标明了项目所占土地全部为基本农田。


受访村民告诉记者,这些都是他们最好的承包土地,玉米小麦产量双千斤的吨良田。2014年,县政府出面,镇政府和村委会见证,阳普公司以每亩每年八百斤小麦市值的标准折合人民币1040元,非法以租代征强征了他们的土地。因租金标准太低,多数村民拒绝出租自己的土地。一度引发激烈对抗,“好好的地,就这样被糟蹋了!”黄屯村村民张某蹲在自家原来的土地上,看着满地的野草,眉头拧成了疙瘩。

农民只收到土地租金财政补贴去哪了

调查过程中,不少村民就大棚光电一期的合法性产生质疑:没有一间农业大棚,阳普公司的大棚光电一期是如何顺利获批,并得到政府的重视和补贴得呢?
随后,记者走访惊讶发现,当地并没有大规模种植蔬菜大棚的历史,也没有发展过任何设施农业项目。而阳普公司自2014以来,同样没有发展过任何所谓的“生态农业大棚”,仅在去年为应付相关部门的验收,种植了一季谷子。记者进入厂区的几个标段,在太阳能发电板支架下,只看到满地疯长的杂草。

就大棚光电项目”以租代征”、撂荒基本农田及立项的合法性,记者先后走访了当地国土局杨俊超副局长、发改局赵洪义局长等相关部门,未获任何正面答复。另外,记者就大棚光电一期的实际投资额,以及投产以来的发电总量和获取的财政补贴数额,多次致电阳普公司,也未获答复。就此,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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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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