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合肥:BIPV补0.4元/W,屋顶光伏、“光伏+”项目0.2元/W
日期:2023-08-1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yanyu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8月10日,安徽省合肥市经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支持分布式应用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

2022年度合肥市干政策支持分布式应用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


在时间要求方面,文件指出:

本次项目申报针对政策第五条支持分布式应用,项目并网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0日。申报主体于2023年8月10日至8月27日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9月10日前完成项目初审和推荐。

通知规定:

对营收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8亿元的产业链产品制造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奖励。

对装机容量100千瓦及以上的屋顶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2元/瓦、0.4元/瓦一次性补贴,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光伏+5G”“光伏+制氢”“光伏+充电”等“光伏+” 创新应用项目,择优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2元/瓦的一次性补贴, 同一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装机容量1兆瓦时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2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针对政策第五条支持分布式应用,项目并网时间须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0日。

二、申报时间

申报主体于2023年8月10日至8月27日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9月10日前完成项目初审和推荐。

三、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完成注册后,按照光伏产业若干政策和实施细则要求,在系统中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提交至申报主体登记注册所在县区经信部门审核;根据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光伏产业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和本次申报通知要求,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行文推荐至市经信局,随文报送各项目修改完善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并在光伏产业若干政策资金申请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意见一栏盖章。

四、申报材料相关说明

在实施细则明确的申报材料基础上,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一步规范如下:

1.供电部门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可以是供电部门出具的并网意见单、并网验收报告、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等文件,包含并网时间和电站容量等信息。同时需提供与供电部门签订的购售电合同。

2.项目建设合同需准确显示投资关系,并提供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要产品采购合同及票据,便于确认项目投资主体;对采用EPC模式建设的项目,需提供总包单位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要产品采购合同及票据;如总包单位采用批量采购等方式,不能区分该电站光伏组件、逆变器等采购合同和发票,需提供总包单位主要光伏产品的批量采购时间、主要品牌和型号等情况。

3.如提供建筑规划许可证等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需准确显示申报项目所在位置信息。

4.增加提供电站建成验收后的航拍全景图。 

原标题:合肥:BIPV补0.4元/W,屋顶光伏、“光伏+”项目0.2元/W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合肥市经信局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