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村民王某在自家房屋上安装了光伏发电板,后邻认为影响了自家采光,两家因此事发生矛盾纠纷。后邻到临淄区司法局皇城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到后邻家了解实际情况,发现这些光伏发电板确实影响到采光,询问了后邻的诉求,后邻要求拆除最上层的光伏板,减少对自家采光的影响。随后,调解员到王某家向王某转达了后邻的诉求,并向其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建筑采光权等相关规定,告知王某后邻的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与其商议是否可以联系光伏安装公司降低安装高度。经过调解员的耐心劝说,王某最终接受了调解员的建议,联系安装公司将最上层的光伏板拆下,保证整改后的光伏发电板不再影响后邻的采光。至此,前后邻居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妥善解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原标题:光伏设备引纠纷 耐心调解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