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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榆县发布1.72万千瓦风电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3-08-0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wangyu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近期,通榆县人民政府发布《通榆县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1.72万千瓦风电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指出,通榆县乡村振兴强村裕民1.72万千瓦风电项目,包含建设4台风电机组,1座66千伏升压站及其配套输变电工程设施。其中:通榆县负责投资建设1.29万千瓦,包括3台风电机组、升压站、输电线路、相关配套送出工程等建设内容(含共用设施的投资);江苏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0.43万千瓦,包括1台风电机组及其接入升压站的输电工程。依据当前电网输出技术要求,双方共同使用1座66千伏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双方分别计量结算上网电量,江苏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每年向通榆县缴纳升压站等电力设施使用租金和运维费用(租赁协议由白城市通榆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代表县政府与其签订,具体金额双方协商核算后确定)。

原文如下:

通榆县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1.72万千瓦风电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2年10月18日,吉林省能源局下达《吉林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指标的通知》(吉能新能[2022]331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通榆县取得乡村振兴工程风电项目建设指标1.72万千瓦。指标下达后,县能源局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初步完成了项目可研编制、电力接入系统方案编制、投资模式确认、项目选址等相关工作。为更好完成通榆县1.72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任务,促进项目尽快投产达效,172个行政村早日得到项目收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吉能新能[2022]122号)文件要求为依托,坚持由县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联动、审计全程监督、县政府平台公司建设、政企合作分别投资、村集体受益的原则,促进项目尽快达产达效。

二、项目名称


通榆县乡村振兴强村裕民项目

三、建设地点

通榆县什花道乡境内。

四、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建设单位及建设模式


通榆县乡村振兴强村裕民1.72万千瓦风电项目,拟由通榆县人民政府全资建设1.29万千瓦;为落实招商引资政策、进行新产品研发调试,拟由江苏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建设0.43万千瓦。县政府1.29万千瓦风电项目,拟由白城市通榆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代表县政府,采用EPC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同时负责做好项目建设前期所有工作,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维护工作。依据《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要求,江苏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0.43万千瓦风电项目,项目收益扣除各类成本后,全部捐赠给村集体,且每年捐赠不少于129万元。

六、建设内容

通榆县乡村振兴强村裕民1.72万千瓦风电项目,包含建设4台风电机组,1座66千伏升压站及其配套输变电工程设施。其中:通榆县负责投资建设1.29万千瓦,包括3台风电机组、升压站、输电线路、相关配套送出工程等建设内容(含共用设施的投资);江苏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0.43万千瓦,包括1台风电机组及其接入升压站的输电工程。依据当前电网输出技术要求,双方共同使用1座66千伏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双方分别计量结算上网电量,江苏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每年向通榆县缴纳升压站等电力设施使用租金和运维费用(租赁协议由白城市通榆县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代表县政府与其签订,具体金额双方协商核算后确定)。

七、项目设计单位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1.29万千瓦风电项目投资总额约为8824.91万元,县政府拟使用涉农整合资金和其他可支配使用资金加以解决;0.43万千瓦由江苏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全资建设。

九、项目收益及分配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售电收入由运维单位与电网公司结算,运维单位每年扣除运维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剩余收益资金,连同江苏振江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0.43万千瓦项目每年提供的收益资金(最低129万元),全部拨付到县乡村振兴局,由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分配到172个行政村,持续提供收益资金年限为20年。

十、保障措施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通榆县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建设,相关部门、相关乡镇为成员单位,负责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力促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

组 长:王海刚 县委书记、县长

副组长:周艳春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李长仁 县政府常委副县长

李书彬 县政府副县长

白 风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朱文成 县发改局局长

曾宪东 县财政局局长

邹德辉 县审计局局长

王 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 全 县水利局局长

董思国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许明祥 县住建局局长

张绍斌 县能源局局长

杨丽娜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李志凌 县民政局局长

张大林 县经济开发区副主任

齐 江 县应急局局长

郑 蔚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占双 什花道乡党委书记

龙智华 开通镇党委书记

李东兴 县农电公司经理

姜 涛 县供电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能源局局长张绍斌兼任,负责项目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各乡镇,要切实履职尽责,全力配合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项目建设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原标题:吉林通榆县发布1.72万千瓦风电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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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榆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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