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关注微信
知识库 培训 招聘 项目 政策 | 推荐供应商 企业培训证书 | 系统集成/安装 光伏组件/发电板 光伏逆变器 光伏支架 光伏应用产品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 » 正文
 
吉林双辽:加大风力、光伏、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日期:2023-08-07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wangyue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8月2日,双辽市乡村振兴局发布《双辽市乡村建设行动具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指出,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完善农村电网网架结构,到2025年,新扩建及改造农网66千伏变电站10座,持续实施10千伏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全市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86%以上,电压合格率达到99.65%以上。加快老旧设备改造,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工程、高标准农田配套电网建设,推动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特色产业、电动汽车充电站(桩)等配套电网改造。

加快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8万千瓦。加大风力、光伏、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吉林省“陆上风光三峡”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全市清洁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原文如下:

双辽市乡村建设行动具体工作方案

双农字〔2023〕11号

为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根据中央、省及四平市关于乡村建设行动的一系列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一、主要内容

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上,实施七个工程

(一)实施乡村规划建设工程

1.合理规划用地布局,有序编制村庄规划。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布局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等重要控制线要求,促进乡村产业集聚,切实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在现有村庄分类布局基础上,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优先完成百村示范和千村美丽创建村、旅游精品村、少数民族村、宜居农房建造试点村等村庄规划编制,其它村庄根据乡村建设需要,采取县域统筹的多元化村庄规划编制模式,实现村庄规划功能全覆盖。村庄规划批准后,数据成果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数据实时更新,为规划实施和管理提供服务。(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

(二)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2.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监管、生活垃圾治理四个专项整治,按照一体规划、一体设计、一体推进、一体监管的原则统筹指导乡镇街逐项落实。到2025年,全市农村厕所的改造按照“宜小则小、宜旱则旱”的要求,达到有意愿的农户应改尽改、应用尽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农村黑臭水体得到长效治理,实现动态监管农村生活垃圾,按照“四主”管理、“五步”流程、“六归”分类,达到闭环治理目标。村容村貌整体提升行动,发挥典型村、示范户的引领带动作用,持续开展“五清、三乱”治理统筹推进水、电、路、网、气合理布局,加快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治理,有计划推进“六横五纵”绿美乡村风景线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加大村屯绿化林网建设力度,到2025年,新建及完善提升绿化美化村屯155个。以县域为单元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宜居乡村。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和特点,加强村屯风貌引导,推进村庄环境整体治理,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有机融合。(市乡村振兴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推进)

(三)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3.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创建,推进城乡公路网络贯通互联。推动示范创建从区域引领向全域达标转变。到2025年,自然村屯硬化路比例达到97%,农村公路等级比例达到95%,优、良、中等路总比例达到80%以上,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实施进村入户、路面加宽、提档升级、贯通消断、连接成网“五项工程”,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的法规及政策要求,确保农村公路质量安全。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农村公路及桥梁隧道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推进城乡农村公路断头路及跨大河独立桥梁建设,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运营、同步养护要求,实现区域间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4.加快构建农村公路骨干网络,带动区域加快发展。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围绕粮食产区、农牧产品产销基地、旅游目的地需求,统筹推进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配合推进)

(四)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5.深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行动,推进宜居住房建设。常态化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将符合国家政策的动态新增危房全部列入改造计划,确保应改尽改。指导宜居农房建造试点村在符合“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前提下,建设一批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的宜居农房。制定农村房屋安全保险政策,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引导保险机构设计“农村房屋安全保险”险种,减轻自然灾害等因素对农户住房和生活的影响。(市住建局负责)

(五)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


6.加快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38万千瓦。加大风力、光伏、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积极参与吉林省“陆上风光三峡”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全市清洁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市发改局牵头负责)

7.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完善农村电网网架结构,到2025年,新扩建及改造农网66千伏变电站10座,持续实施10千伏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全市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达到99.86%以上,电压合格率达到99.65%以上。加快老旧设备改造,全面实施乡村电气化工程、高标准农田配套电网建设,推动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特色产业、电动汽车充电站(桩)等配套电网改造。(市发改局、国网四平供电公司双辽市供电公司负责)

8.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推进乡村大气污染治理,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逐步淘汰燃煤小锅炉。加快开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直燃锅炉试点。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因地制宜开展“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项目建设,重点在乡镇学校开展电供暖。积极推广地热供暖,严格谨慎开展浅层地热能供热(制冷),稳妥开展中深层地热能供热示范工程。(市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推进负责)

(六)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

9.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推进行动。积极组织申报省级数字乡村试点,持续实施电信普及服务,开展农村地区4G基站补盲建设,逐步推进5G和千兆光纤网络向有条件、有需求的乡村延伸,到2025年,县域核心城区5G网络覆盖率达到96.6%,一般乡镇、行政村实现基本覆盖。推进全市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质量和覆盖水平,逐步完善大数据质量体系。深入实施“雪亮工程”、“互联网+政务服务”、农产品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和农业气象服务等一系列工程。(市委网信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推进负责)

(七)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

10.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及农村物流服务提升。组织指导乡镇(街)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特色品种,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一批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完善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支持升级改造商贸中心、集贸市场、新型乡村便利店,推动供应链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服务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不断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切实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快递服务建制村通达率达到100%,有效提高农村快递网络覆盖率,提升农村地区快递服务水平。(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推进负责)

在乡村建设服务保障上,实施七个行动

(八)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推进行动

11.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提高防汛抗旱防灾减灾能力,完善抗洪抢险技术支撑,增强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推进东西辽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加强病险水库及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降低洪水入城风险。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常态维护,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形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机制。创新水费收缴方式,提高水费收缴率,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县级统管,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化监管,充分发挥6个应急救援专职队作用,做好农村消防取水口维护保养。(市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推进负责)

(九)实施乡村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12.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为重点,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实施职教中心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推动省级服务县域振兴示范性职教中心建设,积极申报省级生态农业职教示范园区。持续推进涉农专业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进一步推进乡村地区继续教育发展,扩大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覆盖范围。(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十)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3.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水平,着力增强百姓健康获得感。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内容,优质高效推进村医“积分制”管理模式,进一步为村医减负增效。

14.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体系为目标,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加快建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全市乡(镇)卫生院发热隔离诊查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市卫健局、市医保局牵头负责)

(十一)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进行动

15.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所有行政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达标达效,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探索建设村级供销惠农驿站。(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推进)

(十二)实施农村养老服务提升行动

16.加强农村养老机构建设。完善养老助残服务设施,以市社会福利院(养老院)、乡镇福利中心、村级养老大院为载体,构建城乡互动、功能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村(社区)为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到2025年,每个区域内至少建成1所以收住城乡困难失能、残疾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机构。

17.完善社会殡葬设施。合理布局殡仪馆、火葬场、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改造老旧殡仪馆,按照市人口总量和年遗体处理量确定新建殡仪馆规模。(市民政局、市残联牵头负责)

(十三)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行动

18.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提质扩面,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集体经济强村。完善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任务清单,建立“1+N”政策体系。推进“五星级”乡村党组织创建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百村示范”创建、“强村带弱村”等活动,逐村落实“四个一”措施,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提升。健全包保帮扶和驻村工作机制,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加强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压紧压实部门包保帮扶责任,抓好抓实各级部门(单位)包保帮扶年度考核等工作。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推行双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一网治理、双应服务”模式,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创建乡村振兴领域“四库两基地”,提升培训实效。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开展村干部队伍规范优化提升行动,推动农村党员在乡村振兴中争先锋、作表率、展作为。(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推进)

(十四)实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行动

19.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继续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实现县级以上文明乡镇、文明村占比分别达到75%、60%。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丰富乡村业余文化生活,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融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总结推广“道德银行”等积分制、清单制模式,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形成婚事新办简办文明新风。积极组织开展“送演出下基层”“送图书下乡”等文化惠民品牌活动,助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稳步前进。(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推进)

二、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制定科学有效的专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强化政策衔接协调,突出“一盘棋”,打好“组合拳”,集聚合力、提质见效。

二是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严格筛选储备项目,充分考虑发展阶段、承受能力,量力而行,避免形式主义。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全覆盖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切实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

三是建立项目实施流程优化机制。分类规范项目管理,不断提高资金绩效,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可按规定实行简易审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重大乡村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在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方面,不得突破法律法规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四是健全农民参与机制。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切实突出项目建设,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强化项目管护,推行“门前三包”等农民自管方式,总结推广村民自治组织等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逐步完善参与的程序和方法。

五是健全后续管护机制。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按行业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运营维护经费,确保定期巡查、及时修复、长期运行。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要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有条件的可以实行一体化管护,逐步完善付费制度,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可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将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建立专项议事协调机制,适时开展工作调度,协调推进各项重点任务。二是坚持“五化”推进。各相关部门要运用“五化”闭环工作法,合理确定各项建设任务,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并细化具化到乡镇村。要按照“谋划储备一批、开工建设一批、投产运营一批”要求,建立乡村建设台账,综合考虑乡村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科学调整和完善下一年度任务清单。三是加强考核评估。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各乡镇(街)党委和政府(办事处)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典型引领,更多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扎实开展“创载体、强联合、抓示范、促提升”活动,抓点带面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展开。加强舆论引导,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建设题材文艺作品,提高乡村建设的社会认知度。

(二)强化要素保障

一是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强化各级政府乡村建设行动投入责任,统筹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支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强化执行监管和绩效考核。允许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二是强化金融服务保障。鼓励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范围,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合法合规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探索银行、保险、担保等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融资担保作用。三是强化多方合力保障。将乡村建设纳入市直部门(单位)包保帮扶重点支持领域,持续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鼓励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乡村建设。四是强化用地政策保障。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合理用地需求。逐步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在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方面依法依规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建设用地布局,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五是强化人才支撑保障。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一批有文化、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原标题:吉林双辽:到2025年新扩建及改造农网66千伏变电站10座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工匠光伏网】官方微信
投稿热线:0519-69813790 ;投稿邮箱:edit@www.whereislife.com ;
投稿QQ:76093886 ;投稿微信:yggj2007
来源:双辽市乡村振兴局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图文新闻
 
热点新闻
 
 
论坛热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会员服务 | 企业名录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苏ICP备080056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