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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青海、云南消纳占比7成!国家发改委确定今明两年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
日期:2023-08-04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dingshuq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8月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进行考核评估;2024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此开展项目储备。从总消纳指标看,四川、青海、云南三省的权重占比最高,2023年-2024年达到70%,这是因为三省水电占比较高所致。从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看,占比最高的是青海省,其2023年的非水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占比达到27.2%,2024年升高到28.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合理安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规模。严格落实西电东送和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要求,2023年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2022年实际执行情况。

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实际消纳的可再生能源物理电量为主要核算方式,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权重完成情况以自身持有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为主要核算方式,绿证核发交易按有关规定执行。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按照消纳责任权重积极推动本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制定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切实将权重落实到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

其中,202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要求全国非水电发电量不低于1.6万亿千瓦时。

2024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预期目标要求全国非水电发电量不低于1.83万亿千瓦时;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预期超过70%的省份暂按照70%下达,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再明确。 

原标题:四川、青海、云南消纳占比7成!国家发改委确定今明两年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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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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