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峰谷电价需求侧管理,一方面可以大家错峰用电,另一方面可以给部分居民降低用电成本提供渠道。
7月31日,国务院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文件提出:推动居住区内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并执行居民电价,研究对充电基础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推动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
近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指出: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基础上,深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0.333元(含税,下同),尖峰时段提高0.333元,低谷时段降低0.17元。即深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222元、尖峰时段电价为0.888元、低谷时段电价为0.385元、平时段电价为0.555元。
7月1日起,湖南试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分时电价政策,试行期1年。
全年峰谷时段按每日24小时分为高峰、平段、低谷3段,各8个小时。其中,高峰11:00—14:00、18:00—23:00;平段7:00—11:00、14:00—18:00;低谷23:00—次日7:00。
执行电价标准为:平段电价0.604元/千瓦时;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0.1元,标准为0.504元/千瓦时;高峰电价在平段电量基础上上浮0.1元,标准为 0.704元/千瓦时。
原标题:这领域居民峰谷电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