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09月19日至2022年02月20日期间制造的澳柯玛牌TDT6782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不符合GB 17761-2018标准,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照明不良路段,可能存在不能被其他车辆及时发现等安全隐患。
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将通过免费为客户修理、更换车辆的侧反射器、脚蹬反射器、后反射器等部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登录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中国产品安全与召回信息网,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原标题: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召回10辆澳柯玛牌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