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加快推进县乡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公共充电站覆盖率,推动新建的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建设公共充电桩和换电设施。选取部分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乡村,开展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农村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推动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推动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模式,建立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机制。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现将《2023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能源局
2023年7月28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能源局
2023年7月28日
2023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14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紧扣“绿色、低碳、智能、安全”主题,坚持为汽车消费充“电”,为乡村振兴添“绿”,重点开展“优供给、促消费、建设施、拓场景、强服务”五大行动,实施10项重点任务,力争省内生产的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销量增长10%以上,在全省开展30场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下乡巡展活动,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45万台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优供给
1.优化新能源商用车供给。支持中国重汽、潍柴新能源商用车、中通客车、一汽解放青岛、潍坊北汽福田、淄博吉利新能源等龙头企业,加快发展载货微面、中大面、微卡、轻卡、皮卡、中小型客车等新能源汽车,针对性研发生产经济实用的“大空间、长续航、多用途”载货车型。(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优化新能源乘用车供给。支持济南比亚迪、上汽通用五菱青岛、济南吉利等企业,加大新车型生产,加快构建纯电、混动两大类以及轿车、SUV、MPV等三大车型支撑的产品体系,推动海豚、熊猫等下乡畅销车型提产扩量。在国家新能源汽车下乡车企和车型目录基础上,对全省生产适合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厂家和车型进行全面梳理,发布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下乡产品目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二)促消费
3.全面开展各类巡展活动。依托大众网、齐鲁晚报、省消费者协会等媒体和社会组织,采取“线下+云上”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线下”主要包括启动仪式、地区系列巡展和示范活动,结合“惠享山东消费年”系列促销活动和“小城故事多”汽车下乡惠民联展,开展自驾巡游、网络车市、好品汽车大集等活动,组织汽车和充电桩经销商走进县城,依托各县乡公共广场,举办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促销、团购、置换等活动;“云上”活 动由互联网平台根据现场活动安排,搭建网络宣传专栏,开展“云上”促销、直播售车等活动,全程参与并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实现“线下”“云上”联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4.依托汽车展会开展下乡展销活动。充分用好青岛国际工业博览会、齐鲁车展等具备较大品牌影响力的展会活动,在展会上开辟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区,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车型推广力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三)建设施
5.加快推进县乡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公共充电站覆盖率,推动新建的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建设公共充电桩和换电设施。选取部分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乡村,开展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6.加快推进农村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推动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推动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模式,建立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机制。(牵头单位: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拓场景
7.拓展新能源载货汽车应用场景。充分发挥我省在新能源载货汽车领域的竞争优势,继续提升优势品牌影响力,加大拓展新场景应用,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在交通物流领域,重点推广新能源轻卡、中卡;在城市配送领域,重点推广应用载货中面、大面和微卡;在邮政快递领域,重点推广应用载货微面和中面;在产业园区领域,重点推广应用载货微卡、轻卡产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强服务
8.加快销售服务网络建设。统筹布局县域销售网点,采取自营或加盟合作等形式,布局乡镇二级经销商,设立多品牌联合的营业网点和体验中心,建立配套售后服务体系,定期开展维修售后服务下乡活动,提供应急救援、试乘试驾等服务。(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完善售后服务网络。推动售后服务体系向乡镇下沉,引导车企及第三方服务企业通过自建、联营等形式,加快布局售后服务站或流动维修站、农村维修点,缓解用户使用顾虑。(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0.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鼓励通过提供贷款、租赁、分期付款等方式购置车辆,降低购车门槛;探索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租赁等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建立开展全省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协调推进体系,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快提升汽车供应能力,促进汽车消费,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共同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加强政策支持。充分用好“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第三批政策清单,支持举办各类新能源汽车下乡展销活动。统筹考虑乡村充电设施建设和输配电网发展,进一步完善农村电网规划,支持电网企业加大农村电网改造提升投资建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支持,增强供电支撑保障能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能源局)
(三)加强配套支撑。完善山东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全面接入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实现信息互通、数据共用,更好满足电动汽车找桩、充电等使用需求。(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四)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大众网、齐鲁晚报等媒体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通过新闻报道、专家解读、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加大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宣传力度。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巡展期间,组织开展文艺演出、新闻短视频宣传等活动,提升活动热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原标题:山东:选取部分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乡村 开展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