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新能源发布公告,内容涉及建议根据一般授权发行1000万股认购股份,如先前公告所披露,其中包括完成须待先决条件于2023年7月31日或之前或公司可全权酌情决定的其他日期达成后方告作实;及公司预计将于2023年7月初收到认购人须支付以购买认购股份的相关资金。于公司与认购人进一步讨论后,公司现预计其须于2023年8月初方收到认购价全数款项的相关资金。为了容许有更多时间落实完成,公司已决定将先决条件的完成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
原标题:吉星新能源:认购事项先决条件的完成日期延长至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