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山西运城市芮城县自然资源局发布的处罚公告显示,中节能(运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大王镇小花村土地5.04亩,进行光伏升压站建设,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第76条、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42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8.4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相关资料显示:中节能(运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20日,注册地位于芮城县大王镇斜坡村,法定代表人为刘辉。
原标题:罚8.4万元 中节能(运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被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