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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
日期:2016-05-23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ev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四、依法办理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纳入国家光伏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并经投资主管部门依法备案的光伏电站项目方能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光伏电站的逆变器室、生产区(包括升压站、配电室、控制室等)、生活区(包括办公、住宿、食堂、活动场所、库房等附属设施)和厂区道路等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按长期占用林地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光伏电站的电池组件阵列,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的,电池组件阵列在施工期按临时占用林地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运营期由双方签订补偿协议,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林地。运营期间如需改变林地用途、破坏森林植被的,必须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采用其他用地模式的,依法办理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在提交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时,所提供的拟使用林地现状图要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确定为未利用地的土地作出标注。

按照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关于"同时有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项目,经有审核权的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使用林地后,有关下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才能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改进服务质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云审改办〔2016〕2号)规定,光伏电站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实行一体化办理,统一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五、加强建设光伏电站使用林地的监管

各地要加强对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的监管,定期开展检查,严格实行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恢复林业生产条件验收制度,确保光伏电站建设依法依规使用林地。"林光互补"模式光伏电站要确保使用的宜林地不改变林地性质,禁止电池组件采用固定平铺方式,禁止光伏电站场地进行高强度削坡填沟,场地平整应当尽最大努力保护原有植被。积极探索支持光伏电站建设与防沙治沙、宜林地造林等相结合。

附件:

1.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2.云南省能源局关于推进太阳能光伏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

云南省林业厅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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