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发言人就2022年决算情况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答记者问
问:请介绍一下2022年市级政府决算的总体情况?
答: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不懈努力,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为保持首都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整体来看,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市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收入方面,受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总体呈现低位运行。主要是受疫情波动、落实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等超预期因素影响,收入减收压力空前。财税部门通过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依法依规强化收入管理,积极盘活存量国有资产等措施,努力推动财政收入回稳向好。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50.9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7%。支出方面,加强统筹,有保有压,精准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在保民生、稳企业、促发展等发面持续发力,确保了全市既定支出力度不降、规模不减。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1.0亿元,增长6.3%。有力保障了党的二十大、冬奥会、中轴线申遗等大事要事,以及疫情防控、民生事业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
总体来看,2022年,面对经济下行、疫情反复、落实国家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市财政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持续深化“财税改革攻坚”。市级政府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2022年市级政府决算具体情况,将在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可以从北京财政“账本”的“收、支、增、减”字里行间,看到财政政策千方百计稳经济保重点惠民生的主动作为,也能感受到财政措施的力度和民生温度。届时欢迎大家关注。
问:请介绍一下北京市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答:2023年上半年,财政部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加力提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市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态势,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
收入方面,稳增长措施持续显效,财政收入实现两位数快速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376.6亿元,增长12.9%,完成年度预算的56.8%。税收收入占比为87.0%,收入质量继续保持全国较高水平。财政收入运行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三大主体税种全部实现正增长,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占全市收入比重均有所提升。二是七大重点行业支撑作用稳中有升,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服务业、制造业、批零业、商务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重点行业财政收入均呈向好态势,首都产业转型阶段性成果逐步显现。三是区域收入特点显现,中心城区地方级收入增长平稳,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地方级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四是高质量财源增收贡献突出,上半年,全市新设企业15.1万户,户数同比增长28.1%,为全市财政收入增长提供了重要支撑。
支出方面,财政政策发力适当靠前,重点支出有力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6.1亿元,增长5.4%,完成年度预算的53.8%。
重点民生领域支出保持增长:教育支出592.3亿元,增长7.4%,主要是着力打造首都高质量教育体系;科学技术支出316.0亿元,增长5.9%,主要是聚焦支持国际科创中心建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2亿元,增长14.0%,主要是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卫生健康支出424.3亿元,增长8.3%,主要是继续支持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4亿元,增长3.2%,主要是加快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总体来看,2023年上半年,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稳增长政策措施持续显效,经济发展积极因素不断累积,推动财政运行回稳向好,全市“四本预算”收入运行均处于合理区间,有力支撑首都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问:今年上半年,恢复经济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中之重,财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支持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答:2023年上半年,按照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基本取向,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打出积极财政政策的几套“组合拳”,促进经济回升向好。
一是减税降费组合拳。继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落实落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助力市场主体减轻资金压力、纾困发展。
二是消费、投资“双轮”驱动组合拳。一方面落实各项促消费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置换、消费券发放、网络消费市场扩容提质、开展消费季活动等,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用好新增债务限额1117亿元,支持自贸区等148个项目,更好发挥政府债券拉动投资积极作用。
三是财政产业政策协调组合拳。聚焦国际科创中心建设、“两区”建设,以及集成电路、医药健康、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等科技产业,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用好中关村高含金量税收政策,优化政府投资基金“募、投、管、退”管理方式,形成强劲活跃的经济增长引擎。
问:财政部门今年有哪些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
答:中小微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也更容易面临各类经营困难。2023年上半年,市财政聚焦微观主体所需所盼,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突出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特困行业的支持,着力纾解企业困难,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动力、添活力。
一是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继续按规定减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减收失业、工伤保险费。将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至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二是对中小微企业继续实行采购“优先”、预留“加额”、资金“快付”等措施。上半年,全市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1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金额8成,高于国家要求40个百分点。
三是完善支持创业群体和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政策制度体系,着力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
问:我们看到,上半年财政收支运行符合预期,下半年,财政部门还将在哪些方面发力施策?
答:虽然上半年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面临依然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半年财政运行保障压力仍然较大,收支仍处于“紧平衡”态势。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攻坚克难,勇毅前行,确保各项任务不断取得新成效。
下半年财政工作将突出几个关键词:
一是“综合”
不光要政策继续发力,还要发挥积极财政政策资金的综合效应,全力支持经济持续向好。包括:优化、细化促消费政策措施,强化促消费政策合力和集成效应;加快政府债券资金、基建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形成有效接续投资;综合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小微企业信贷奖补等财政政策工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
二是“统筹”
更好统筹财政政策、资金、资源,提高财政综合配置效率。不仅要继续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聚焦保障全市重点工作;而且要以“紧日子”作为长久之策,进一步强化厉行节约要求,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及非刚性非必要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此外还要持续深入推进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成本绩效管理向政府债务、PPP项目等领域扩围拓展,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是“防范”
要筑牢财政运行风险防线,确保财政运行健康可持续。要依法组织收入,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四本预算”顺利完成年度收支任务;要继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确保基层财政安全运行;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全过程穿透式监测、强化财经纪律的刚性约束、做好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守住财政运行发展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原标题:北京:聚焦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