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公告显示,本项目采购预算为0元。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合作,即中标供应商投资、建设、安装和负责运营电站。对于采购人实际使用的光伏电量,供应商根据采购人上年度光伏发电时段(峰、平时段)对应的国家电网平均电价,按最后磋商报价(折扣率)予以优惠供电。对于并入国家电网的电量,由中标供应商与国家电网结算。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原标题: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