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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电外送”第三条,核准批复
日期:2023-07-26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sy_dingshuqi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日前核准批复哈密至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该工程是“疆电外送”第三条直流通道。

哈密至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是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确定的102项重大工程之一。起点位于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落点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线路全长约2290公里,设计输电能力800万千瓦。

据悉,该工程建成后,每年可向重庆市输送电量400亿千瓦时以上,其中新能源电量占比50%以上,将为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助力国家“双碳”目标实现、支撑川渝双城圈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新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发挥重要作用。

2010年,新疆建成“疆电外送”第一通道哈密—敦煌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新疆电力首次实现外送。截至目前,新疆形成了“两交两直”疆电外送四通道格局。

数据显示,6月,新疆外送电量106.75亿千瓦时,相当于日均外送电量3.56亿千瓦时,可满足1.36亿人1天的用电需求,有力支援受电省市电力保供。 

原标题:“疆电外送”第三条,核准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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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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