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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霸气的光伏地方保护主义:响亮三耳光打在谁脸上
日期:2016-04-2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july07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我的地盘我做主”,霸气的地方保护主义在光伏行业再出新榜样!

近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对已取得年度预分配计划但未按规定使用省产产品的项目,不得享受省级度电补贴,但可以享受国家度电补贴!

《通知》一出,业界哗然,这样带有明显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政策,再一次刺痛行业内外人士的神经!虽然业内人士议论纷纷、多有不满,但江西方面却“理直气壮”,其在文件中明确表示:省级度电补助目的是支持省产光伏产品的推广使用。

这话说的很直白了,我江西给光伏发电补贴,目的就是支持本省的光伏产品,其他省份的产品想要补贴?没门!

这样的出发点,就有点让人看不明白了!咱们不是说好的,要绿色环保、要低碳可持续么?如此明显违背上级精神、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做法,为何就能随随便便出台了呢?光伏地方保护主义政策的出台,实际是在啪啪响地打脸!

第一耳光,打在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脸上!去年12月20日,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完善太阳能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禁止地方保护行为,包括:不得设置限制外地企业参与的条件,对本地、外地企业不得差别对待,不得将企业购买本地光伏电池等设备、建设配套产能作为竞争条件等。江西省能源局作为国家能源局的下属单位,完全没有将上级要求放在眼里。

第二,打了国务院会议精神一耳光!2012年12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确定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减少政府干预,禁止地方保护。国务院会议精神,到了地方恰恰是反其道而行之,堂而皇之的搞地方保护!

第三耳光,又打在了谁的脸上?我们先来看一份文件!

2014年4月2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正是这份文件明确了江西的光伏扶持度电补贴标准为:建成投产并通过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2元补贴,补贴期20年。

很明显,发补贴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光伏产业发展,那我们看看江西把本省的光伏产业“扶持”成了什么样!

按照前述江西2014年的文件,当年江西要建设完成国家下达的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8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30万千瓦。但实际上,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4年光伏发电统计信息》显示,江西当年仅完成装机量26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15万千瓦,根本没有完成国家确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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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夏能源网作者:光的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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