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测算边界条件
1、电价:前20年均参照2016年
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其中某省北部地区贫困县属于Ⅱ类资源区,现行电价政策为0.88元/kWh,其余各市贫困县属于Ⅲ类资源区,现行电价政策为0.98元/kWh。
2、单位造价按照7800元/kW计算。
3、扶贫标准:按照3000元/人(户)?年计算,连续20年。
4、项目还款年限为15年。
5、按照晋北地区25年平均满发小时数为1256计算,其他地区按照25年平均满发小时数为1140计算。
6、折旧年限为20年。
三、测算结果
(一)户用电站测算
1、北部地区
(1)政府投资20%资本金时,在当前利率水平下,即使政府完全贴息,也不满足20年年均补贴3000元/户的标准;
(2)政府投资30%资本金时,要满足20年年均补贴3000元/户的标准,需要政府在当前利率下贴息90%,即长期贷款利率为0.74%;
(3)政府投资约50%资本金时,正常利率下,不需要贴息,即可满足20年年均补贴3000元/户的标准。
2、其他地区
(1)政府投资20%资本金时,在当前利率水平下,即使政府完全贴息,也不满足20年年均补贴3000元/户的标准;
(2)政府投资约50%资本金时,在完全贴息情况下,即可满足20年年均补贴3000元/户的标准;
(3)政府投资约72%资本金时,在当前利率水平下,即可满足20年年均补贴3000元/户的标准。
3、说明
由于在前5年或前7年的满发小时数相对较高,在前几年的收益要大于3000元,由于组件的自然衰减属性,发电小时数逐年降低后几年收益较低,不能满足增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