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应将光伏扶贫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新的力量。自此,光伏产业精准扶贫自上而下的各个环节被打通。
光伏扶贫天然结合
《意见》称,2020年前,光伏扶贫工作的重点是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份的471个县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以上。
其它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按照进入《意见》的扶贫县数量计算,“十三五”期间,光伏扶贫的总规模预计将达到15吉瓦。
国家扶贫办人士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光伏产业扶贫比其它方式效果更好”。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同时还可以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具有天然结合的优势,成为扶贫中产业扶贫的重要方式。
“从项目来讲,老百姓自身素质和能力是无法选择光伏发电设备进行脱贫的,但通过光伏扶贫这一手段和措施,实现了每年扶贫从‘输血式’向‘造血式’的转变。不但可以解决贫困户自家用电问题,还可以将多余的电卖给电网,通过光伏‘造血’功能,让几百万贫困人口真正摘下贫困的帽子。”上述国家扶贫办人士说。
“农村贫困人口的定义是人均年收入低于3000元,以一家三口人为例,年收入低于9000元的即为贫困户,在安装光伏电站后,按每户3kW的装机规模计算,每户一年收入3000元,如果加上三口人土地收益和务工收入,足以实现脱贫。”2015年安徽省内最大光伏扶贫项目所在地阜南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