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函
戴渴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双碳减排新型储能电站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型储能电站按照规模、种类可分为电源测储能、电网侧储能和用户侧储能,从您的提案内容中,所指的应为用户侧储能(在用户内部场地建设,直接接入用户内部配电设施的储能设施)。用户侧新型储能相当于为企业安装了一个大型“充电宝”,其谷电时蓄电、峰电时供电的运行特点,不仅可以有效节约企业用电成本,更可以满足电网“削峰填谷”的需要。《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积极探索发展各类型储能设施,不断增强区域系统级调节能力。我局认为您关于推动我区用户侧新型储能的若干建议是非常正确的,具备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诚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用户侧储能作为新生事物,还存在政策补助有待提升、验收标准不够完善、企业普遍观望等待等阻碍用户侧储能进一步推广应用的问题。为此,我局牵头做了大量的工作,采取“一套机制、双向疏通、三个关键”推进方式,先行先试走出了一条“瓯海特色”的推广道路。
一是建立报备验收一套机制。针对用户侧储能有指导文件,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难题,从“零”开始构建验收细则,重新制定了备案、建设、验收3项标准,进一步明确规范项目各环节办理事项和资料清单,确保相关业主单位可参照可执行可落地。同时,按照“一件事”改革理念,对多个环节的事项进行集成,率全市之先出台《瓯海区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报备验收并网“一件事”办理流程(试行)》,按照“能减尽减”的原则,对审批环节进行压缩精简,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制备案管理,对原本最多需要15个工作日的踏勘环节实行承诺豁免。办理时限大幅缩短至8个工作日,办理次数减少至“最多跑一次”甚至是“零次跑”,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线上办、建设手续集中办、竣工验收联合办、并网接入一次办”。
二是推进宣传发动双向疏通。聚焦企业知晓度不够、建设迫切性不足等问题,全面做好“宣传动员+政策引导”。通过线下、线上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发动,积极传达用户侧储能的优势意义和优惠政策,覆盖全区近4000家工业企业,积极动员企业加快投建用户侧储能项目。同时,结合企业的现实需求,出台《瓯海区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规定对积极参与用户侧储能建设的制造业企业,在有序用电等特殊用电时期保障其正常用电需求;并在市级出台的补助标准(制造业企业用户侧储能项目补助标准为0.8元/千瓦时)基础上提高资金补助,对在2023年6月30日前验收并网且容量大于300kWH的用户侧储能项目额外给予0.1元/瓦的一次性补贴。
三是攻克竣工验收三大难题。主动服务对接市场主体,查找梳理出验收环节三大关键堵点难点问题,先行先试予以协调化解。针对项目建设带来的“占容”“占绿”问题,将用户侧储能项目类型认定为新增设备项目,进而避开新增建筑容积率等新增建筑审批内容,大大简化了审批手续。同时,允许部分场地条件受限的企业可在绿地上建设。针对中介资质要求高的难题,上级文件规定验收需要的第三方评估报告要包含质量、环保、消防等方面评估意见,而市场上尚无机构可同时具备电气、消防、环保等资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允许业主可分别委托具有电气、消防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质量、消防评估报告,未达到环评审批要求的项目可不提供环境评估报告。针对消防防护要求高的问题,根据相关消防规范要求,储能电站必须距离其他建筑物10米以上,而全区乃至全市基本上没有企业可满足该建设条件。为此,组织相关部门多次论证,允许业主单位可在储能设备周围建设单一功能防火墙作为隔断,第三方机构验收通过,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后,可予以通过验收。
今年上半年,我区已成功验收投用全市首个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预计每日将为企业节约电费近千元,受到《温州日报》等多家媒体争相宣传报道;浙江省委改革办以《温州市瓯海区推进企业用户侧新型储能报备验收“一件事”改革 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为题在其主办的微信公众号“浙里改”《竞跑者》栏目专题刊发,点赞我区这一经验做法。截至目前,我区已备案用户侧储能项目29个,系统容量合计为55.37兆瓦,发展成果领跑全市。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三点建议,我局已结合当下工作认真研究吸收,并逐步统筹推动落实:
一是视情延续储能补贴政策。当前市区用户侧储能0.8元/千瓦时补贴政策系执行市级出台的《温州市制造业千企节能改造行动方案(2021-2023)》(温政办〔2021〕69 号),该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市级政策是否延续尚存在不确定性,我局将积极推动上级部门,通过政策补助等方式继续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
二是试点工业区新型储能建设。目前瓯海电镀园区已备案在建30MWh用户侧储能项目,助力打造减污降碳试点。同时,我区亦计划在国有小微园区(工业区)率先启动用户侧储能项目试点建设,争取在迎峰度夏期间及时发挥“削峰填谷”“顶峰出力”的作用。
三是积极引导强村企业参与。根据您的建议,我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积极探索实践,瓯海强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已计划在强村小微园建设0.5mw/1mwh储能项目。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联合区农业农村局继续鼓励支持各级强村公司利用村社、街道现有闲置土地及村二产厂房开展用户侧储能电站建设,助力实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
最后,感谢您对新型储能电站推广应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黄寿曙,联系电话:88513331
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6日
2023年6月16日
原标题:浙江瓯海:积极引导强村企业参与用户侧储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