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一批)结果的公示》,根据竞争配置规则,经专家综合评审,5个项目确定确定了投资主体:
长乐B区(调整)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长乐外海I区(南)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长乐外海J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长乐外海K区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莆田湄洲湾外海项目的优先中选投资主体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
6月底,储能与电力市场市场曾报道过此次的竞配方案情况,竞配方案要求,5个项目,200万千瓦的新能源,都需配建10%/2h电化学储能,储能需与海上风电项目同步建成并网,否则视为不满足竞争配置条件。
由此可带来储能需求:200MW/400MWh。
并且,此次竞争配置评分细则中,除了对配储比例和时长进行要求,还将配建储能的安全性和先进性纳入评审:
竞配项目需积极承担调峰责任,促进新能源消纳,承诺按项目规模10%、时长2小时配建电化学储能;得2分;否则不得分。
积极选用技术先进、安全性能高的储能产品,承诺锂电池单体电芯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70Wh/kg(单体不允许并联);
液冷预制舱内电芯温差小于3℃,储能电池集装箱内置pack级消防;
集装箱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防腐等级不低于C5;
满足以上条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
具体竞配要求可参考文章:福建:启动2GW海风竞配,需按10%/2h配建电化学储能,否则视为不满足竞配条件。
原标题:储能需求400MWh,电芯能量密度不低于170Wh/kg,福建2023海风市场化项目(第一批)竞配结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