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光热发电项目在能源保供增供和电力系统灵活调峰方面的作用,2023年7月10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十四五”光热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的通知》,从规划引领、竞争配置等方面对推进光热发电项目建设做出部署。
文件明确,竞争性配置光热一体化项目为光热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的一体化项目,原则上参与竞争配置项目新能源与光热比例最高为6∶1,鼓励每10万千瓦电站的镜场面积不少于80万平方米,日储能时长6小时以上(年时长最低为2190小时)。
电价支持方面,文件明确2023至2025年,通过竞争性配置取得的光热一体化项目均参与市场化交易,光热上网电价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执行;此外光热一体化项目可不配套其他调节能力设施,并鼓励其参与电力辅助服务获得相应收益。
原标题: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十四五”光热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