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价格形成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山区发展,有利于东西融合,有利于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有利于增强还贷能力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形成和管理机制,促进湖北大交通建设。支持对使用ETC“通衢卡”的货车用户给予通行费适度优惠,降低高速公路联网维管费标准,督促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对涉及物流企业的收费实行清单管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坚持放管结合,完善城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积极推行差别化的停车收费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停车设施建设投入。
五是进一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控费作用,积极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药品交易平台。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分类管理,放开市场竞争较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价格。积极推行按病种收费,有序开展按服务单元收费试点,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着力解决重复检查、过度医疗问题,减轻患者负担。
六是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
认真落实《湖北省价格条例》要求,健全价格执法“两随机,一公开”机制,实行执法路径痕迹管理,完善“两法”衔接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升执法效率和水平。创新监管方式,更加注重运用公告、提醒告诫、警示、“晒成本”等柔性执法措施,引导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加强价格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设立价格失信者“黑名单”,对构成价格违法的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市场价格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天价虾”、“天价鱼”等类似价格违法事件。强化小区物业、“城中村”和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景区、大型展览区等相对封闭区域价费行为巡查检查,开展进出口、银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收费专项检查,依法打击质价不符和乱收费、乱涨价等违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维护群众权益。强化反价格垄断执法,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打击价格垄断行为,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
七是进一步夯实基础,狠抓工作落实。
坚持以落实目标责任制为抓手加强检查督办,督促各地物价部门和省物价局各处室单位围绕重点改革建立目标清单,逐项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每项改革落地生根。积极推进“物价大数据平台”建设,提高价格调控和监管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价格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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