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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全面贯彻落实价格条例 大力支持光伏新能源发展
日期:2016-03-31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july07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首战之年,也是价格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价格改革任务艰巨繁重。省物价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抓好《湖北省价格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以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为主线,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放开、下放价格。

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再次启动定价目录修订工作,全面放开2015版定价目录中具备竞争条件的价格,下放属地管理更加有效的价格管理权限。将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全部纳入定价目录,逐项明确定价内容和部门,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最大程度实现公开透明。严格履行政府定价法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最大力度改革定价机制。加快从直接制定具体价格向建机制、定规则转变,更多运用标杆价格和价格联动机制,让政府定价更加贴近市场。以民生领域为重点,研究制定行业价格行为规则、监管办法、议价指南等,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

二是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

对各类收费进行新一轮的清理规范,实现两个“明显”,即收费项目明显减少,收费标准明显降低,力争收费标准整体再降30%,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清理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金融服务收费和供电、供水、供气等配套设施建设收费,促进去库存。

三是进一步深化电力等能源价格改革。

积极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合理制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格和销售电价,释放改革红利,普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推动区域电力交易市场建设,促进电力体制综合改革。推进电力直接交易,扩大市场化交易电力的比例。取消中小化肥用电优惠,对水泥行业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加大限制类、淘汰类、高耗能行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力度,促进节能降耗和去产能。对信息技术、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制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实行大工业电价政策,降低用电成本,支持创新发展。改革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管道运输价格,开展用气大户直供交易试点,推进天然气供给侧改革,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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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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