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应用试点示范
分行业、分区域、有步骤地开展试点示范,是促进“互联网+”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广泛普及的重要手段。当前可优先考虑在石化、钢铁、汽车、航空、家电等重点行业和信息化基础较好的企业,围绕新型网络、平台系统、应用模式、解决方案等组织开展试点,总结制造企业、信息通信企业各自探索及相互合作的成功经验,向同行业、相似行业推广。进一步发挥国家级、地区级行业试点示范作用,在珠三角、长三角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集群化试点示范,为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同时应进一步完善现有试点示范评估机制,加快形成以效果为导向的试点示范制度安排。
(四)构建综合服务体系
面对新一轮转型升级,许多制造企业存在软硬件成本难以负担、专业人才队伍缺乏等困难,构建综合型服务体系是破解此问题的有力抓手。一是提升解决方案服务能力。鼓励先行企业基于自身实践提供解决方案服务,壮大一批行业综合集成解决方案供应商,帮助更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二是打造第三方服务平台。面向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融合型网络、平台、业务、产品测试验证机构,积极发展工业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平台,降低制造企业融合发展门槛和成本。三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依托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等行业平台,开展技术研发、标准化、公共服务提供、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形成政产学研用高效联动的发展格局。
(五)强化资源要素支持
推进“互联网+”制造,科技是关键、资金是保障、人才是根本,需要统合各方力量、集聚各方资源,加强引导和支持。一是建立制造业融合创新中心,对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领域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破解发展瓶颈。二是加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改专项等资金对“互联网+”制造领域的倾斜性支持力度,鼓励地方给予配套资金支持。鼓励银行、龙头企业等为中小企业实施“互联网+”制造提供定向贷款、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多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三是围绕“互联网+”制造人才需求,健全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优化科技创新、经营管理、工程技术、职业技能、急需紧缺等五类人才资源结构。鼓励企业、高校、研究机构联合开展管理人员、技能人员等的专业化培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中小企业专业人才培养,鼓励高校加强融合领域新兴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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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作者: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曹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