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能源行业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维护失信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原文见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国家能源局研究起草了《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传真(010-88072770)或电子邮件(zzgz@nea.gov.cn)的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3年7月7日
原标题:国家能源局就能源行业失信主体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