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条约于1998年正式生效,截至2019年7月,共有53个签署方,主体为欧洲和亚洲国家。 ]
[该诉讼的焦点是意大利决定禁止亚得里亚海海岸12英里范围内的石油钻探,这一禁令导致Rockhopper投资3300万欧元油田项目的计划泡汤。 ]
出于通盘考量,欧盟决定正式提出欧盟、其成员国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以协调的方式退出《能源宪章条约》(ECT),以确保欧盟内外投资者的平等待遇。
据第一财经记者从欧盟方面了解,本周,欧盟能源部长将在西班牙举行的运输、电信和能源理事会非正式会议上对此进行首次非正式讨论,接下来该退出提案将交给欧盟理事会投票批准。
对于退出的决定,欧盟方面的官方解释是,该条约并未与时俱进,已经过时了。
主管《欧洲绿色协议》的欧盟执行副主席蒂默曼斯(Frans Timmermans)表示:“通过《欧洲绿色协议》,我们正在重塑我们的能源和投资政策,以实现可持续的未来。过时的《能源宪章条约》不符合我们的欧盟气候法以及我们在《巴黎协定》下的承诺。现在是欧洲退出该条约的时候了,并将我们的全部精力集中在建立一个高效且有竞争力的能源体系上,以促进和保护可再生能源投资。”
上周在访华期间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蒂默曼斯表示:欧盟加快了向可再生能源的过渡,要在很短的时间内达到(可再生能源占所有能源组合)40%的份额。
摆脱“寒蝉效应”,非退不可
《能源宪章条约》作为国际能源领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曾经对推动和促进能源领域的贸易、投资和运输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该条约于1998年正式生效,截至2019年7月,共有53个签署方,主体为欧洲和亚洲国家,包括多数欧盟成员国以及欧盟、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中国、美国、加拿大、沙特阿拉伯、印度尼西亚等均是观察员国。
条约主要分为投资保护、能源贸易和运输保护、能源效率及争端解决等几部分。
在能源投资方面,《能源宪章条约》具有与双边投资保护条约类似的促进和保护外国投资的作用,条约提供的争端解决机制已经成为从事国际能源投资活动的投资者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不过,近年来,主要欧洲国家都开始纷纷宣布要退出该条约。譬如,荷兰、西班牙、法国和德国就在2022年先后做出了退约表示。法国总统马克龙彼时就表示,该条约与《巴黎协定》的目标不符。
实际上,由于《能源宪章条约》旨在确保地区能源供应,为跨国能源公司,特别是化石燃料公司提供保护,且该条约赋予了能源公司就危害其投资的政策起诉东道国政府并索要赔偿的权利,在当下要全面实现绿色转型的欧洲,该条约被批评者认为保护化石燃料投资。
作为法律盾牌,该条约实际上建立了一个幕后仲裁系统,私营公司可以利用该系统起诉政府,并就可能威胁其投资项目和利润预期的政策变化要求赔偿。
而当下,由于欧洲各政府正在出台影响深远的计划来遏制二氧化碳排放并逐步淘汰化石燃料,运营油田、天然气管道和燃煤发电厂的公司在《能源宪章条约》中看到了挑战这些绿色政策的方式,开始频繁对欧洲政府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值得指出的是,通常根据该条约,开出的罚款具有法律约束力,很容易达到九位数,即上亿欧元,荷兰、意大利和西班牙近年来都经历过这种情况,这也构成了上述国家纷纷要求退出的实际原因:投资者和国家之间接连发生的价值数百万美元的法律案件逐渐引发了要求在欧盟范围内退出的呼声。
曾试图阻挠退出未成
根据Investigate Europe 2021年的一项研究,欧盟、英国和瑞士受该条约保护的化石燃料基础设施的价值估计为3446亿欧元。
欧盟委员会最初反对这一选择,认为欧盟应该努力使公约现代化,此外,欧盟成员国单方面的退出,会在欧盟内部制造极为复杂的法律纠纷。
因而在做出退出决定之前,欧盟方面不是没有做出过努力。2019年7月15日,欧盟理事会通过《能源宪章条约》现代化谈判指令,授权欧盟委员会进行谈判,对可持续发展和气候目标、现代投资保护标准、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等条约条款进行补充和修订。欧盟认为,修订《能源宪章条约》的目标应是以可持续方式促进对能源部门的投资,提高法律确定性,确保高水平的投资保护。
然而,欧盟成员国没有批准欧盟的修订条约。此次,欧盟表示,鉴于这种情况,欧盟、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协调退出,从法律和政策角度来看,现在是所有欧盟成员国最一致的做法。
欧盟委员会能源委员西姆森(Kadri Simson)表示:“对于欧盟来说,保留未现代化的《能源宪章条约》并不是一个可行的选择。该条约目前的形式不符合欧盟的投资政策或我们的能源和气候目标。不现代化的条约根本不符合欧盟对未来的可持续愿景以及清洁能源转型所需的投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今天提议退出该条约。”
“欧盟委员会已经看清楚了道路。”ClientEarth律所律师范德波尔格(Amandine Van Den Berghe)表示,协调一致的退出将使成员国摆脱ECT仲裁系统造成的“寒蝉效应”以及“对化石燃料行业报复的恐惧”。
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所(IISD)法律分析师绍格(Lukas Schaugg)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对于欧盟来说,这是一个独特的机会,可以用一个声音说话,并消除实现其气候目标的主要障碍。”
蒂默曼斯在华期间表示,自《京都议定书》签署之前,欧盟就一直在减少排放,并且自2005年以来速度不断加快。
“今年晚些时候,我们将正式更新我们的国家自主贡献,这是《巴黎协定》各方必须向联合国提供的目标。”他透露,“我们方法的一项核心原则是,污染者必须为其排放付费,以激励他们避免排放。”
后续出台法律阻止企业索赔
如果欧盟27国联合退出后(加上欧洲原子能机构),《能源宪章条约》的成员数量将减少一半,从56个签署国减少到28个。美国和沙特阿拉伯等主要能源出口国从未成为该文本的缔约方。
不过需要解释的是,即便退出条约,按照规定,能源公司仍可就20年内的投资行为进行相关权益的追责。
譬如,2016年,意大利成为第一个退出该协议的欧盟国家,但6年后,意大利仍被勒令向总部位于英国的石油和天然气公司Rockhopper Exploration支付1.9亿欧元(外加利息)作为赔偿。
该诉讼的焦点是意大利决定禁止亚得里亚海海岸12英里范围内的石油钻探,这一禁令导致Rockhopper投资3300万欧元油田项目的计划泡汤。项目成本和补偿之间的巨大差异反映了公司的预期利润损失。
据悉,作为协调退出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打算提出一项单独的立法,以阻止欧盟公司向成员国提出索赔。这些欧盟内部诉讼占所有《能源宪章条约》诉讼的75%以上,目前其合法性已经受到了欧洲法院的直接质疑。
原标题:欧盟计划 抛弃能源宪章条约
[该诉讼的焦点是意大利决定禁止亚得里亚海海岸12英里范围内的石油钻探,这一禁令导致Rockhopper投资3300万欧元油田项目的计划泡汤。 ]
出于通盘考量,欧盟决定正式提出欧盟、其成员国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以协调的方式退出《能源宪章条约》(ECT),以确保欧盟内外投资者的平等待遇。
据第一财经记者从欧盟方面了解,本周,欧盟能源部长将在西班牙举行的运输、电信和能源理事会非正式会议上对此进行首次非正式讨论,接下来该退出提案将交给欧盟理事会投票批准。
对于退出的决定,欧盟方面的官方解释是,该条约并未与时俱进,已经过时了。
主管《欧洲绿色协议》的欧盟执行副主席蒂默曼斯(Frans Timmermans)表示:“通过《欧洲绿色协议》,我们正在重塑我们的能源和投资政策,以实现可持续的未来。过时的《能源宪章条约》不符合我们的欧盟气候法以及我们在《巴黎协定》下的承诺。现在是欧洲退出该条约的时候了,并将我们的全部精力集中在建立一个高效且有竞争力的能源体系上,以促进和保护可再生能源投资。”
上周在访华期间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蒂默曼斯表示:欧盟加快了向可再生能源的过渡,要在很短的时间内达到(可再生能源占所有能源组合)40%的份额。
摆脱“寒蝉效应”,非退不可
《能源宪章条约》作为国际能源领域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曾经对推动和促进能源领域的贸易、投资和运输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该条约于1998年正式生效,截至2019年7月,共有53个签署方,主体为欧洲和亚洲国家,包括多数欧盟成员国以及欧盟、欧洲原子能共同体。中国、美国、加拿大、沙特阿拉伯、印度尼西亚等均是观察员国。
条约主要分为投资保护、能源贸易和运输保护、能源效率及争端解决等几部分。
在能源投资方面,《能源宪章条约》具有与双边投资保护条约类似的促进和保护外国投资的作用,条约提供的争端解决机制已经成为从事国际能源投资活动的投资者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不过,近年来,主要欧洲国家都开始纷纷宣布要退出该条约。譬如,荷兰、西班牙、法国和德国就在2022年先后做出了退约表示。法国总统马克龙彼时就表示,该条约与《巴黎协定》的目标不符。
实际上,由于《能源宪章条约》旨在确保地区能源供应,为跨国能源公司,特别是化石燃料公司提供保护,且该条约赋予了能源公司就危害其投资的政策起诉东道国政府并索要赔偿的权利,在当下要全面实现绿色转型的欧洲,该条约被批评者认为保护化石燃料投资。
作为法律盾牌,该条约实际上建立了一个幕后仲裁系统,私营公司可以利用该系统起诉政府,并就可能威胁其投资项目和利润预期的政策变化要求赔偿。
而当下,由于欧洲各政府正在出台影响深远的计划来遏制二氧化碳排放并逐步淘汰化石燃料,运营油田、天然气管道和燃煤发电厂的公司在《能源宪章条约》中看到了挑战这些绿色政策的方式,开始频繁对欧洲政府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值得指出的是,通常根据该条约,开出的罚款具有法律约束力,很容易达到九位数,即上亿欧元,荷兰、意大利和西班牙近年来都经历过这种情况,这也构成了上述国家纷纷要求退出的实际原因:投资者和国家之间接连发生的价值数百万美元的法律案件逐渐引发了要求在欧盟范围内退出的呼声。
曾试图阻挠退出未成
根据Investigate Europe 2021年的一项研究,欧盟、英国和瑞士受该条约保护的化石燃料基础设施的价值估计为3446亿欧元。
欧盟委员会最初反对这一选择,认为欧盟应该努力使公约现代化,此外,欧盟成员国单方面的退出,会在欧盟内部制造极为复杂的法律纠纷。
因而在做出退出决定之前,欧盟方面不是没有做出过努力。2019年7月15日,欧盟理事会通过《能源宪章条约》现代化谈判指令,授权欧盟委员会进行谈判,对可持续发展和气候目标、现代投资保护标准、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等条约条款进行补充和修订。欧盟认为,修订《能源宪章条约》的目标应是以可持续方式促进对能源部门的投资,提高法律确定性,确保高水平的投资保护。
然而,欧盟成员国没有批准欧盟的修订条约。此次,欧盟表示,鉴于这种情况,欧盟、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协调退出,从法律和政策角度来看,现在是所有欧盟成员国最一致的做法。
欧盟委员会能源委员西姆森(Kadri Simson)表示:“对于欧盟来说,保留未现代化的《能源宪章条约》并不是一个可行的选择。该条约目前的形式不符合欧盟的投资政策或我们的能源和气候目标。不现代化的条约根本不符合欧盟对未来的可持续愿景以及清洁能源转型所需的投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今天提议退出该条约。”
“欧盟委员会已经看清楚了道路。”ClientEarth律所律师范德波尔格(Amandine Van Den Berghe)表示,协调一致的退出将使成员国摆脱ECT仲裁系统造成的“寒蝉效应”以及“对化石燃料行业报复的恐惧”。
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所(IISD)法律分析师绍格(Lukas Schaugg)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对于欧盟来说,这是一个独特的机会,可以用一个声音说话,并消除实现其气候目标的主要障碍。”
蒂默曼斯在华期间表示,自《京都议定书》签署之前,欧盟就一直在减少排放,并且自2005年以来速度不断加快。
“今年晚些时候,我们将正式更新我们的国家自主贡献,这是《巴黎协定》各方必须向联合国提供的目标。”他透露,“我们方法的一项核心原则是,污染者必须为其排放付费,以激励他们避免排放。”
后续出台法律阻止企业索赔
如果欧盟27国联合退出后(加上欧洲原子能机构),《能源宪章条约》的成员数量将减少一半,从56个签署国减少到28个。美国和沙特阿拉伯等主要能源出口国从未成为该文本的缔约方。
不过需要解释的是,即便退出条约,按照规定,能源公司仍可就20年内的投资行为进行相关权益的追责。
譬如,2016年,意大利成为第一个退出该协议的欧盟国家,但6年后,意大利仍被勒令向总部位于英国的石油和天然气公司Rockhopper Exploration支付1.9亿欧元(外加利息)作为赔偿。
该诉讼的焦点是意大利决定禁止亚得里亚海海岸12英里范围内的石油钻探,这一禁令导致Rockhopper投资3300万欧元油田项目的计划泡汤。项目成本和补偿之间的巨大差异反映了公司的预期利润损失。
据悉,作为协调退出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打算提出一项单独的立法,以阻止欧盟公司向成员国提出索赔。这些欧盟内部诉讼占所有《能源宪章条约》诉讼的75%以上,目前其合法性已经受到了欧洲法院的直接质疑。
原标题:欧盟计划 抛弃能源宪章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