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截图信息,将央企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五大六小”等发电主业央企,可直接投资新能源;第二类为“三油两网两建”等主营业务与新能源相关的央企,可根据自身资源优势有条件的开发新能源;第三类为与新能源业务关联度不高的其他央企,除自发自用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市场化新能源项目。
若消息为真,这意味着将有多家央企被限制进行新能源投资。也有消息称,该文件仅为征求意见,最终文件尚有待进一步明确。
符合央企聚焦主责主业的精神
从目前新能源发展市场来看,为获取新能源资源,央国企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央企是新能源开发领域的主力军,但每年各省下发资源有限,为争夺有限的资源,国有资本间内耗严重,这与“深入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不断增强和发挥国有资本整体功能作用”的深化改革精神相违背。
笔者不完全统计,2022年共释放1.4亿千瓦风电指标,有近20家央企获取了其中的60%。而98家在册国资委央企,已有近50家央企进入新能源领域,国有资本产业同质化严重。
从国资委党委发布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经验总结与未来展望》来看,国资委一直不断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国有资本整体功能和配置效率。通过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三年间以市场化方式推进4组7家中央企业战略性重组,新组建、接收8家中央企业,协调推动30余个中央企业专业化整合重点项目。全国省属国有企业实施116组347家重组,开展专业化整合2150次。“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治理任务基本完成,正加快清退非主业非优势业务和低效无效资产。
在国资委年初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投资管理 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中也明确了央企今年投资重点,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提高有效投资质量。
“双碳目标”提出后,新能源投资领域成了十足的“香饽饽”。正如任泽平在2021年提出的那句“当下不投新能源,就像20年前没买房”,他认为新能源是未来最有希望、最具爆发力的行业。
在国有资本的带动下,截至2022年底,风、光装机容量已高达7.6亿千瓦,两年时间新增装机超过2.3亿千瓦。按照这样的节奏,将提前多年完成2030年风、光装机超过12亿千瓦的总体目标。
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国有资本进入新能源领域,“一哄而上”进行资源争夺造成了大量资本浪费,既难以满足中央企业资本回报质量的要求,也无法推动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是时候让“非主责主业”央企退出新能源投资了。
划分三类央企区别对待
将央企分为三类进行区别对待的处理方式也符合各类企业新能源发展客观现状。第一类是以“五大六小”为代表的发电央企,本就以新能源发电为主业,自然可以继续进行新能源投资。
以国家电投为例,截至2023年7月清洁能源总装机突破1.60亿千瓦,占全部电力装机的67.67%。其中,风、光装机超过1.16亿千瓦,是全球最大的光伏发电企业、新能源发电企业和清洁能源发电企业。
比较复杂的是第二类,主营业务与新能源开发相关的各类央企,可根据自身资源优势有条件的开发新能源。
以“三桶油”为例,一直推动上游业务持续优化整合,推动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努力构建多能互补新格局。今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明确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高质量跃升发展,统筹推进陆上、海上油气勘探开发与风光发电。这也意味着“三桶油”将在油气矿区及周边地区继续进行新能源开发。
除了油气矿区,还有煤炭矿区及采煤沉陷区。早在2015年以光伏治理采煤沉陷区的方案就开始了相关探索。2021年,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请提供利用采煤沉陷区受损土地发展光伏发电有关情况的函》,2022年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利用采煤沉陷区发展光伏等新能源有关工作的通知》,拟利用采煤沉陷区建设光伏基地。这也让中煤集团等国有煤炭企业可以依托煤田资源优势开发新能源。
“两网”等电网公司聚焦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解决清洁能源消纳。尽管电力体制改革精神明确要求“厂网分开、主辅分开”,但为解决消纳难题,助力新时代能源电力高质量发展,电网企业仍需围绕新能源消纳利用开发分布式新能源。
以中电建、中能建为首的新能源建设单位也通过自身优势早早进入了新能源投资领域,作为新能源链条重要一环。可通过机制创新,探索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发展,阶段性短期持有新能源,后续可由第一类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回购。
新能源设备制造商大多也进入了新能源投资领域。与光伏设备制造商多为民营企业不同,“中车中船东电哈电”等央企占据了风机制造业的半壁江山。若一刀切禁止新能源投资,势必造成较大业绩损失和资产流失。而围绕风场、风机进行技术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与风电开发商一起,选择参股合作开发新能源就成了其必由之路。
在当前新能源投资环境下,让其他“非新能源主业”央企退出新能源投资,既能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又可以提高国有资本有效投资质量,提振全社会经济发展信心。
原标题:央企投资新能源,或被分为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