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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利好分布式光伏发电
日期:2016-03-18   [复制链接]
责任编辑:evan 打印收藏评论(0)[订阅到邮箱]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2016年将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的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在业界看来,此次扩容后,2014年启动的输配电价改革将覆盖至全国18个省级电网和1个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正提速,电改落地也具有了基础。

在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宏观上,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扩大,对新能源尤其是目前较为热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具有更突出的利好作用。

“这将有效促进电网理清输配电成本,那些不仅拥有电源,还拥有用户的企业,便可以顺理成章的推进售电业务了。”航禹太阳能董事刘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今售电侧放开,电网也要求内部公共事业(输电)与参与市场竞争的售电业务要做到财务、人事分开(不再同时担任裁判及运动员);而未来配电侧也会逐渐放开,越发市场化将为电力市场提供充分的竞争,而用户会最终受益”。

输配电价改革是此轮电改最先推出的领域。2014年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次在深圳市启动,彼时掀起一股注册售电公司的潮流,民营售电公司也首先在深圳出现。

2015年内蒙古西部、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6个省级电网开展了先行试点。

而今,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扩容后,国内主要的电网企业包括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辖下都已经试点,试点地区广泛分布在西南、华北、南方、华中等区域,输配电价改革呈现遍地开花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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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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