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整体推进开发区屋顶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赣发改能源〔2022〕27号)与《江西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能新能字〔2022〕29号)要求,江西省能源局组织开展了开发区三年行动计划、整县开发试点及全省其他屋顶光伏项目2023年6月竞争性优选工作,江西省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对项目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省电网公司对电网消纳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经省能源局同意,现将优选结果予以线上公布。各地应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项目建设工作,并督促已开工的项目在可再生能源规划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及时更新建设进度,及时开展建档立卡工作。
附件如下:开发区屋顶光伏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及全省其他屋顶光伏项目优选项目清单(2023 年 6 月)